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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将开展创建活动 改善城乡公共秩序卫生环境

2015年05月18日 05:02:32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访问量:862


实施“三优一美” 巩固创城成果

哈市将开展“靓环境共享迷人哈夏,应常态巩固创城成果”主题创建活动,进一步改善城乡公共秩序和卫生环境,促进创城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为积极巩固创城成果,努力创造优美靓丽、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和崇德向善、文明有礼的人文环境,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创城工作常态化要求部署,结合“迷人的哈尔滨之夏”文化旅游活动,市文明委在全市开展“靓环境共享迷人哈夏,应常态巩固创城成果”主题创建活动。

  活动从5月中旬开始,至10月底结束。将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化为目标,全面实施“三优一美十大专项行动”,进一步改善城乡公共秩序 和卫生环境,促进创城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推动哈尔滨“实施新战略,奋力实现新跨越”提供良好社会环境和道 德支撑。

  创建优美生活环境

  居民楼道无杂物 街道路面无破损

  ——实施洁净家园(庭院)行动。以老旧社区、庭院楼道、背街背巷、市场超市、公园广场、车站码头、棚户区、 城中村、出城口和商圈等部位为重点,整治乱贴乱画、乱扯乱挂、乱摆乱设、乱堆乱放等影响市容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美化社区环境,搞好社区道路、绿化带、体 育健身路径等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清理背街背巷卫生死角和乱贴涂写小广告,达到清根见底、无二次污染;规范毁绿开荒和散养家禽等行为,恢复绿地面貌;大力整 治庭院“僵尸车”和违建等抢占公共资源现象;做好居民楼内的环境整治工作,做到楼道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无堆放杂物,照明灯完好,楼宇设施完善,无缺 失。推出一批文明庭院、文明楼道示范点。

  ——实施街面秩序整治行动。以主次干道、临街店面、校园周边和早夜市为重点,集中治理市政设施破损、商贩占 道经营、临街乱堆乱放、商家店外经营及违章私搭滥建等街面乱象行为。加强路面的日常维护,对破损、坑洼现象及时修补。加强市政设施管理,全面整饰交通护 栏、隔离墩、公交站台(长廊)、出租车乘降牌、路名牌、路灯杆、垃圾收集容器、临街栅栏(围墙)、绿化挡墙、报刊亭、早餐亭等公共和服务设施,搞好公厕、 邮箱、座椅、公用电话、报刊亭、窨井盖、健身器材等公共设施的维护与保养,达到容貌干净、设置安全、功能完好。美化建设工地周边环境,治理公共场所噪声、 施工扬尘污染、夜间超时施工等陋习,严格整治渣土车超载超限、偷倒乱倒、抛撒滴漏、带泥上路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商户经营行为,重点治理“门前四包”责任 制不落实、占道经营、乱扯乱挂、泼倒污水、烟尘噪声异味扰民及早夜市私设固定设施、占用花坛绿地和店外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经营秩序。

  ——实施公益广告规范行动。以维修、管护和新增公益广告为重点,加强公益广告规范化建设。严格要求管理临街 商户LED、大型户外电子显示屏和公共汽车、出租车车载显示器实时滚动播出各类公益宣传用语;组织志愿者和承建单位对公益广告进行维护管理,及时清理版面 破损和污渍;清除违规设置的标语牌、旗幌、灯箱、条幅、广告等宣示物和楼体广告、单立柱广告。对2014年未完工的跨年建筑围挡设置的公益广告进行全面检 查,对破旧损坏的公益广告进行及时修复,不能修复的立即拆除;对2015年开工建设的建筑工地全面走访,动员各建设单位加大公益广告宣传,更替最新公益广 告版本,确保设置比例达到30%以上。

  创建优良交通环境

  整治交通“三乱” 倡导文明乘车

  ——实施文明交通行动。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管控力度,持续开展“车乱停、人乱穿、路乱行”交通“三 乱”整治行动。加大对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公交车站、地铁站、重要商圈和校园周边的综合管理,集中整治私家车不按泊位停放、送子车多排停放、非运营车辆、 公交车不按规定进站停靠、出租车随意停车上下客等行为,集中整治三、四类街头长期随意停放的僵尸车等各类车辆,集中整治机动车违反交通标志标线和信号灯、 不按规定避让行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掉头、变更车道、乱鸣笛、车外抛物等行为,劝阻和规范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钻跨护栏等行为。加强城市道路交 通基础设施和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建设,不断提高道路交通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水平。开展文明交通行为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开 展文明交通知识教育培训,增强广大市民“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意识,养成遵章守纪的交通行为习惯。倡导文明乘车,开展排队日、让座日,评选最美公交车司 机、乘客和星级出租车司机活动,组织志愿者定期到主要路口、公交站台、大型商圈、重点学校周边等场所劝导行人文明出行、文明过马路,最大限度杜绝“中国式 过马路”现象。

  创建优质市场环境

  规范经营秩序 建设“诚信哈尔滨”

  ——实施市场监管执法行动。大力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加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劳务市场、二手车市和早夜市等 治理,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规范市场主体资格,持照亮证经营,确保市场开办者、经营者证照齐全,主体资格合法。加强经营行为监管,落实计量管理、商品质 量管理、卫生管理等规章制度,督查市场监管人员依法履行管理责任。开展“文明诚信市场”、“平安市场”、“文明诚信经营者”创建活动。

  ——实施文明餐桌行动。加强对小餐饮、机关学校食堂、酒店饭店、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等监督管理,提 高全市文明餐桌参与面和覆盖率。规范文明餐桌管理标准,制定加强小餐饮规范管理实施意见,督促小餐饮经营者建立食品原料采购台账,诚信经营,保证餐饮食品 安全。持续抓好“放心厨房”专项整治活动,督促餐饮单位改善餐饮卫生环境;深入开展“亮化餐饮厨房”活动,让消费者直观厨房的环境卫生状况和食品加工操作 过程,实现餐饮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加大食品安全分级管理公示力度,深化“看牌选饭店”活动,引导市民按公示的食品安全等级选择就餐饭店;开展“文明餐桌示 范店(食堂)”评比活动,营造行业新风。

  ——实施文明旅游行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的重要批示和中央文明委《关于进 一步加强文明旅游工作的意见》精神,落实《中国公民出境旅游行为指南》、《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提高文明旅游宣传引导热度,强化节假日、重要 时间节点宣传教育,曝光不文明行为,营造文明出游的浓厚氛围。切实发挥管理部门主体作用,把好护照关、组团关、出境关、交通关、落地关、行程关,在旅游行 业推广使用《旅行社行前说明服务规范》、《导游领队文明旅游引导规范》两个行业标准,开展旅游从业者培训活动,完善领队和导游全程文明教育责任制,切实把 “行前教育,行中引导,行后总结”制度落到实处。建立“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制度,定期发布不文明游客、领队、导游及旅行社“黑名单”。积极开展文明旅行 社、文明导游员、文明乘客创建活动,培养文明旅游典型,倡导文明旅游新风。

  ——实施诚信建设行动。继续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精神,以相关职能部门为依 托,借助行政司法手段,深化“诚信哈尔滨”建设,提高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水平。扎实做好社会信用体系核查和征集工作,落实信用信 息管理、征集、发布和信用核查、“红黑”名单、联合奖惩、教育宣传、信用考核等工作制度和机制。建立健全重点领域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继续发布偷 逃税款、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等方面“黑名单”,曝光失信败德典型案例,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力度,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导向。广泛 开展诚信行业和诚信企业创建活动,在生产企业开展“诚信做产品”活动,在商贸流通企业开展“诚信兴商”活动,在主要商业街、集贸市场、摊区等开展“文明诚 信”示范街、场(市场)和店创建活动。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广大市民在社会上做诚信公民、在岗位上做诚信从业者。

  ——实施文明窗口行动。在中省直和市属22个窗口行业中,深入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和“共产 党员先锋岗” 等活动。在法律窗口行业中开展“一诺、二亮、三比、四评”活动,主动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旅游窗口行业中开展“三项联赛”活动,组织 A级旅游区(点)和S级滑雪场开展争创文明旅游景区(点)活动,组织旅行社、星级宾馆开展争创文明旅游示范窗口活动,组织导游员、服务员、售票员和厨师等 开展争创文明服务标兵活动;在卫生行政审批窗口行业中开展“三提高一满意”活动;在税务系统中开展群众满意基层办税服务厅评议活动,提升办税服务质量;在 人社系统中开展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规范“五制”、“四公开”、“三亮明”,强化作风建设;在商贸行业窗口单位中开展“岗位学雷锋、争做好员工”、 “诚信兴商”和“货真价实满意店”等活动;其他各窗口行业以及中省直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争创“让人民满意”服务窗口活动,并纳入文明单位绩效考核内容, 科学有效推进。

  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实施农村改路改水改厕,美化环境

  ——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行动。以民风家风建设和环境整治为重点,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扮靓美丽哈尔滨。推动 形成美丽乡村创建的政策投入与科技支撑体系,引导涉农部门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弘扬优良家风、创新发展乡贤文化,发挥民主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 等群众自治组织道德引领作用,推动乡风民风家风建设。广泛开展城市文明单位与农村结对共建,大力帮扶农村文化建设。加强农村道路、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开 展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扩大城乡环卫一体化覆盖面。大力实施农村改路、改水、改厕和旧村改造工作,美化乡村环境,打造一批美丽乡村。

  按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开展“三优一美十大专项行动”作为推进创城常态化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结合实际,明确工作任务和活动内容,科学具体提出 工作步骤和目标,保证各项工作和活动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同时要建立部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市文明办将对各地各部门开展活动情况 进行督导检查,定期通报活动开展情况。

编辑:张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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