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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优质水稻有了“新标准”

2018年10月11日 07:00:36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访问量:222 作者:霍亮
龙江优质水稻有了“新标准”

 有机水稻产地应离公路百米以上,距工矿企业5千米以上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省农委及相关大米生产部门和单位,共同制修订了《优质水稻生产技术规程》《亿亩生态高产标准农田优质水稻生产技术规程》《绿色食品 水稻生产技术规程》《有机食品水稻生产技术规程》4项黑龙江省地方标准,于2018年10月8日实施,将有助于全面提升黑龙江大米品牌形象和竞争力。

  依据最新发布的《有机食品水稻生产技术规程》,对稻米生长的土壤、灌溉用水的水源以及稻田区域的空气质量环境都有着严格要求。有机水稻产地应远离主要公路或距主要公路100米以上,距环境污染严重的化工、工矿企业5千米以上。土壤环境质量应符合GB15618-2018的二级要求,农田灌溉用水水质应符合GB 5084要求,环境空气质量应符合GB3095-2012的二级(即要求大气总悬微粒年平均值0.15mg/m3,工业废气达标排放率100%)和GB9137要求。我省《绿色食品水稻生产技术规程》提出,绿色水稻每公顷施有机肥30吨至45吨,3年施一次。一般情况下化肥总量为每公顷纯氮100千克至120千克。

  我省发布的大米标准,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建立更严格的标准,通过对水稻栽培、生产、加工、销售等全过程建立标准,促进和推动黑龙江大米生产全省标准统一,以标准引领和规范优质粮食生产,逐步实现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产品市场化,使生产出来的大米具有良好的品质保障,全面提升黑龙江大米的品牌形象。我省制定更高的地方标准,就是要进一步体现出黑龙江大米食味品质优的特点,同时助推提高黑龙江大米国际竞争力。

  此外,本次稻米节上同时发布了五常大米地方标准和响水大米标准。

编辑:张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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