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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出台措施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

2015年03月04日 11:50:58 来源: 黑龙江日报 访问量:5930 作者:马智博

■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

■推动医疗与养老资源相结合

■各类养老机构配套税费优惠

  黑龙江日报讯(记者马智博)日前,《哈尔滨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意见》提出,到2017年,哈尔滨市将基本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产业得到快速发展,成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业发展先行区。到2020年,哈市全面实现养老服务与医疗康复、文化教育、家庭服务、旅游休闲、金融保险等领域的互动发展,打造一批效益显著的养老服务机构、企业和产业基地,成为“管理科学、服务完善、产业壮大、环境优良、保障有力”的现代化养老服务基地。

  据了解,2014年8月,国家民政部和发改委将哈市列为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哈市因此迎来了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最大机遇。据悉,哈市将紧紧围绕培育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健全养老服务支撑体系、完善养老服务保障制度、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升级、加强对养老服务业的政策扶持5个方面,推进实施 “63336”工程。其中,实施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培育工程,将集中力量解决制约养老服务供给质量提升的6个重大问题。实施养老服务支撑体系建设工程,从智能化、标准化和职业化3个方面提高养老服务的层级和水平。实施养老服务保障制度完善工程,通过健全和完善政府补贴、市场监管和服务评估3项制度,改善养老 服务的托底保障和发展环境。实施养老服务产业升级工程,在产品开发与推广、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培育、产业集聚方面三管齐下,加快养老服务产业化进程。实施养老服务业政策扶持工程,采取规划引领、用地优惠、增加投入、减免税费、金融支持和理顺体制6项措施,促进养老服务业快速成长。

  据介绍,哈市将通过建立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制度,重点为农村五保、城镇“三无”老人及“三低”失能(失智)老人、高龄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等措施,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服务功能。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包括重点扶持社会力量开办非营利、规模化、连锁型养老服务机构、老年健身场所和 文娱活动组织,适度发展社会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建立以社区为纽带、企业和社会组织为主体,满足老年人多种服务需求的社区居家(综合性服务设施)养老服务平台等措施,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统筹城乡养老服务业发展,建立以公办敬老院为支撑、乡村办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老年公寓为依托、农民互助养老为基础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医疗与养老资源相结合,创建养老、康复、老年护理、临终关怀相互衔接的养老服务模式。

  据介绍,哈市将加强规划引导,按照养老服务设施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编制并实施城区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规划。优化土地供应,包括将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按照到2015年、2017年、2020年养老床位占老年人口总数的30‰、35‰、40‰的 目标,优先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加大资金投入,实行非营利性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助和运营补贴。对拥有30张及以上床位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利用新建、自有房产改建或购买场所开办的,给予每张床位10000元(含省补贴2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利用租赁房产(租用期限5年以上)开办的,给予每张床位6000元(含省补贴2000元)的一次性补助。实行税费优惠,各类养老机构配套相应优惠政策。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养老服务业信贷投入、拓宽信贷抵押担保物范围、拓展市场化融资渠道。


编辑:张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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