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 梁爱平 汪军
公开承诺7个工作日就能办理的房产证却被拖了55天,明明应该及时告知公众的事情,却故意刁难、推诿拖沓、态度粗暴……近年来,从严治党越来越深入人心,人民群众纷纷点赞。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少数基层干部的“慢作为”病症却依然存在。
群众办事被一拖再拖,“慢作为”有哪些表现?
近日,黑龙江哈尔滨市纪委对五常市国土资源局常堡国土资源管理所工作人员吴晓波“慢作为”问题进行了通报。原来,吴晓波在为某村民办理建房土地审批手续时工作拖拉,历时近4个月未将审批表上报,致使该村民无法开工建房。在此期间,该村民两次到其办公室催办,多次打电话询问,吴晓波仍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办理。2016年1月,吴晓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类似的典型案例还有。去年11月,甘肃省纪委就对临泽县房管局产权产籍监督管理所所长赵克兵行政“慢作为”问题进行了通报。
2015年7月,临泽县退休教师王某到县政务大厅房管局服务窗口申请办理房产证,赵克兵对办证审批所需资料进行审查后,明知所需补充哪些材料,却对王某不一次性告知、爱搭不理、态度刁蛮。最终,王某为办证先后跑了9次,办证过程历时55天,超出《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的30个工作日和县房管局公开承诺的7个工作日的时限。最终,赵克兵受到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
根据广东省纪委通报,广东阳江市阳西县,2名村干部因生态公益林补偿款发放不及时受处分,8名县镇分管领导被问责。据了解,2011年至2016年,因阳西县林业局及新圩镇政府、镇林业站、镇财政所等相关部门不作为、慢作为,导致新圩镇河尾村6年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共37万余元未发放至村民手中。
记者梳理众多案例发现,“慢作为”主要表现是,对应当履行的职责,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有关规定能及时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等。
“慢作为”危害更具隐蔽性和长期性
中国国情研究会研究员刘吉发认为,“慢作为”其实也是一种不作为,表面上看,有的政府部门对群众提出的问题不是什么也没做,但处理起来进展缓慢,有些需要改进的地方像蜗牛一样,半天不挪动一步。“慢作为”流露出的是一些部门办事拖沓作风,这和服务型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背道而驰。办事一拖再拖、久拖不决,怨气必然在群众中扩散,损害的是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刘吉发认为,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的作风关系到公共服务的效率与质量,关系到公信力和群众切身利益。“慢作为”现象其实也是官僚主义的一种表现,透视出有的政府部门服务意识不强,理应为群众办事变成了群众上门央求办事。“久而久之,‘慢作为’演变成不作为,最终导致群众的需求没有得到及时解决,影响干群关系,破坏政府形象。”
还有专家指出,与“不作为”“乱作为”相比,“慢作为”危害更具隐蔽性和长期性。对此,西安交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教师黄杰认为,从激励与约束的角度看,“快作为”--及时回应老百姓的诉求与民意,并得不到什么特别的好处,导致有的部门缺乏动力;而“慢作为”,即使老百姓有不满也难以找到比较有效表达的途径,而上级部门难以对基层的“慢作为”进行有效的约束监督,这两方面的因素就为“慢作为”存在提供了空间。
谨防“慢作为”陷入“一抓稍好,一放如故”怪循坏
黄杰认为,要治愈基层干部的“慢作为”应该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背景下,加强基层干部或工作人员的政治规矩与职责要求,提高他们的服务意识。同时,应该让社会大众,尤其是相关利益公民和办事单位参与进来。只有这样,才能获得对行政系统办事效率和作风建设更为客观的评价。否则,类似于“慢作为”积习或将陷于“一抓稍好,一放如故”的怪圈循环中。
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副会长、行政管理学专家高小平建议,要进行严肃自查自纠,由政府绩效管理机构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行政机关组织学习教育、全面自查情况进行检查,看是不是采取群众提、自己查、上级点、互相找等多种方式收集意见,查找的存在问题是不是列出清单,积极整改。
此外,可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和群众代表进行座谈,针对目前出现的慢作为问题修改原来的绩效指标设置,加大效率低下的负评价权重,加大外部评价的权重,引入市民、办事者对政府部门的参与,对慢作为进行抽查,记入绩效分数。
“要开展专项督察,切实发挥监督作用。针对大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梳理明确治理重点、方法步骤,提出改进工作要求,举一反三,推动面上工作。”高小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