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部委联合发力 电商扶贫效果可期
——解读《关于促进电商精准扶贫的指导意见》
电商扶贫已经凝聚了越来越多的共识,也正在成为脱贫攻坚的新通路和电商发展的新亮点。
电商扶贫在走过了初期的探索期之后,下面的路怎么走,需要明确的政策和好的顶层设计。
在此背景下, 2016年11月4日国务院扶贫办等中央16个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电商精准扶贫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促进电商精准扶贫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这是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相关电商扶贫内容的细化和具体落实,也回答了当前各方关注的若干电商扶贫政策问题。
电商扶贫意义重大,但还在起步期,基础较弱
凡谋大事者,必观大势。电商扶贫将来怎么搞,首先要看电商扶贫现在怎么样。是不是在贫困地区开几个网店就算电商扶贫,是不是找几个电商代卖几件农产品就是电商扶贫,是不是电商扶贫就已经让贫困地区天翻地覆发生根本改变了等等,这些问题要有一个准确判断。
《意见》一开篇明确指出,“我国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迅猛,交易量持续保持高速增长,已成为农村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商贸流通、带动创新就业、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动力”。显然,电商带给农村电商的上述五大意义也同样适用于贫困地区,甚至在贫困地区意义更大。因此,必须对电商扶贫从更宽广的角度来认识,从更重要的角度去对待。
但是不是电商一来,扶贫效果就立竿见影?还是需要一个过程和相关条件支撑,这就是《意见》指出的,“从总体上看,贫困地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缺乏统筹引导,电商人才稀缺,市场化程度低,缺少标准化产品,贫困群众网上交易能力较弱,影响了农村贫困人口通过电子商务就业创业和增收脱贫的步伐”。
电商扶贫可以寄予厚望,但目前还在起步期、成长期,需要更多呵护。由此,《意见》的出台也就体现出及时性和重要性。
电商扶贫归根结底在扶贫,总体要求是精准
电商扶贫是电商与扶贫工作的融合,电商特征明显,但根本还是扶贫,电商只是载体而不是目的,最终检验成效的是扶贫效果。同时,电商扶贫也不是一个筐,什么都能往里装,必须要精准到人到户,体现为实实在在的卖出去、挣回来,让老百姓感受到实惠。
所以,《意见》的指导思想就明确指出:“以贫困县(832县)、贫困村(12.8万)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为重点,在当地政府的推动下,引导和鼓励第三方电商企业建立电商服务平台,注重农产品上行,促进商品流通,不断提升贫困人口利用电商创业、就业能力,拓宽贫困地区特色优质农副产品销售渠道和贫困人口增收脱贫渠道,让互联网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的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
从这个指导思想就可以看出,电商扶贫要在贫困地区开展,重点在农产品上行、贫困人口创业就业,最终体现在当地农特产品销售和农民增收上。
首次提出“三个全覆盖”,电商扶贫版图让人憧憬
距离2020年的脱贫攻坚最后期限只有四年多时间了,电商扶贫要做到什么程度,达到什么目标,也需要一个总体谋划,不能当花瓶,做应景,必须要有切切实实的推进路线图。
为此,《意见》明确提出,“加快实施电商精准扶贫工程,逐步实现对有条件贫困地区的三重全覆盖:一是对有条件的贫困县实现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全覆盖;二是对有条件发展电子商务的贫困村实现电商扶贫全覆盖;三是第三方电商平台对有条件的贫困县实现电商扶贫全覆盖”。
这三个“全覆盖”的提出,对832个国定贫困县是实实在在的利好,因为标志着不仅是国家财政支持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全覆盖,而且是第三方电商平台全覆盖,而且县下面的村也要全覆盖。当然,也要看贫困地区的电商基础如何,所以文件谨慎地提出要对“有条件”的贫困县,而且是逐步实施。
那么“全覆盖”的效果如何体现呢?《意见》提出,“贫困县形成较为完善的电商扶贫行政推进、公共服务、配套政策、网货供应、物流配送、质量标准、产品溯源、人才培养等体系”。这八个体系的形成,也绝非一日之功,需要各方付出艰辛努力。
电商扶贫可以行政推动,但更要符合市场经济规律
《意见》对电商扶贫的发展提出了五条原则,但最重要的还是第一条,即:“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坚持政府引导、扶持不干预、服务不包揽,充分发挥市场在农村电商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培育发展贫困地区电商产业,带动贫困人口就业增收脱贫。”
一方面,我们看到,在已经有起色的电商扶贫试点县中,行政推动是必要的,因为在意识观念、发展基础、电商人才等条件不成熟的时候,只有靠政府的强力推动,迅速补齐短板,才能打开电商扶贫的缺口;
另一方面,我们也要注意,单一的行政推动也容易演化为一种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生命力不强,特别是一些地方想在短期内大干快上,靠电商扶贫出个经验,拿点考核加分,往往是徒有虚名,甚至劳民伤财。
所以,电商扶贫必须把政府的角色扮演好,准确定位,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真正对电商扶贫发展扶上马,送一程,在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进程中发展壮大。
人才始终是核心,今后还需不遗余力
各地电商扶贫面临困难很多,一些困难不尽相同,但总体上都会遇到一个共同的大问题,就是人才瓶颈,能懂的人很少,会干的人更少,能干好的更是可遇而不可求。
为此,前期的试点中,各地普遍把人才当作大问题来抓。《意见》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个宏大的贫困地区电商人才培训计划,“到2020年完成1000万人次以上电商知识和技能培训,培养100万名以上农村青年电商高端人才,实现每个贫困村至少有1名电商扶贫高级人才,形成一支懂信息技术、会电商经营、能带动脱贫的本土电商扶贫队伍”,这种力度可以说是空前的。
当然,人才不是光培训就能出来的,实践才是培养人才的最好方式。所以,《意见》提出,“为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和网络商户等发展电子商务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贫困村青年、妇女、残疾人依托电子商务就业创业”,具体要实施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巾帼脱贫行动”、电商助残扶贫行动,分别由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等党的群团组织负责。
基础设施短板明显,供给侧改革全面发力
电商扶贫要做起来,面临的现实制约很多,突出表现在网不通,网速慢,收费高;物流快递不给力,“最后一公里”和“最初一公里”没有解决等。《意见》对此提出明确要求,“扎实推进贫困地区道路、互联网、电力、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地区电商发展基本条件。到2020年,宽带网络覆盖90%以上的贫困村,80%以上的贫困村有信息服务站”。具体的工作重点:
一是“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重点向国家级贫困县倾斜”,而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的重点就是加强和改善农村电商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加强交通运输、商贸、农业、供销、邮政等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共享衔接,推进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配送网络建设,加快贫困地区县城老旧公路客运站改造,推动有条件的贫困村客运场站信息化建设,提升电商小件快运服务能力”,也就是说要整合县以下能用的所有的各部门各体系资源,综合打造物流快递体系。
三是“推进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大力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这已经是继十年前上一轮信息进村入户工程之后的新一轮农村信息工程了,但十年前的问题是农民运用不足,而现在是农民需求强烈,可谓供给侧的对应再发力。
电商扶贫还在创新,消费扶贫颇有看点
电商扶贫不仅仅是让贫困地区的农特产品上网,还可以与互联网结合得更紧密,预售、众筹、领养、定向采购都是可行的办法,特别是消费扶贫的兴起,又为电商扶贫打开一扇新的窗口。基于电商平台的信息便捷沟通与金融支付、物流快递配套服务,在网上通过购买贫困地区特色产品来扶贫是一件既时尚又有意义的事情,一经推出,就引起了社会各方关注。
如何推动消费扶贫健康发展,不至于沦为概念炒作,也不至于出现名不副实,需要规范和相关体系建设。
《意见》对此专门提出指导性意见,
一方面,“以每年扶贫日为时间节点,组织有关电商企业和网络平台,共同举办‘邀您一起来网购’等消费扶贫体验活动”;
另一方面,“加强贫困地区优质特色农产品、民族手工艺品、休闲农业的宣传推介,鼓励支持电商平台常年开展富有特色的网购活动”。
也就是说,消费扶贫可以结合扶贫日集中开展,也可以演化为常态化活动,但核心是优势产品、特色产品,也需要加强网络宣传,塑造地域品牌,让消费者买得情愿,吃的满意。
电商扶贫要走多远,产业基础就要有多厚
电商不是独立于实体经济之外的新兴产业,而是立足于实体经济的转型升级。电商有自己的规律,不是贫困地区的所有农产品都可以上网,也不是所有的东西天然就是好的网货,还需要按照电商的规律来改造贫困地区的产业基础,对产后的加工、储藏、包装等环节进行改进。
所以,《意见》提出,要“制定适应电子商务的农产品质量、分等分级、产品包装、业务规范等标准,推进扶贫产业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
同时,农产品还有一个不同于一般工业品的重要特征,那就是要用于食用,与人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息息相关,不仅外观的标准化要过关,更重要的是内在的品质要放心,质量安全与可追溯体系的建立必须跟上,但这一体系的建立需要大量的投入。
因此,《意见》也强调,“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产地认证、质量追溯、田头集货、产地预冷、冷藏保鲜、分级包装、冷链物流设施等方面给予支持”。这也是值得关注的新的投资机遇和创业机会。
加快电商扶贫进程,加大扶持必不可少
贫困地区电商基础薄弱,发展电商扶贫,前期投入较大。无论是哪一个部门,都难以独自担当贫困地区电商发展的繁重任务,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多部门合作、多项目统筹、多资金投入、多力量协同也是各地的成功经验。为了强化对电商扶贫的扶持,《意见》给出了政策指向:
一方面,“贫困县政府可根据当地脱贫攻坚实际,统筹使用各渠道资金支持电商精准扶贫工作,采取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扶持贫困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电商扶贫示范网店建设、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电商扶贫人才培养、县乡村农村物流配送体系、仓储配送中心建设、宣传推广等”;
另一方面,“商务、农业、邮政、供销等各部门资源重点向电商扶贫示范试点地区倾斜”。同时,土地政策、财政金融政策等也要向电商扶贫倾斜,并“整合各级帮扶力量,充分发挥东西部扶贫协作、定点扶贫等挂职干部和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大学生村官等人才作用”。
加快电商扶贫进程,现有试点经验可作借鉴
事实上,为了加快推进电商扶贫进程,国务院扶贫办已经在2015、2016年连续两年结合国家扶贫日举办了电商扶贫论坛,还专门于2016年9月在甘肃陇南召开了电商精准扶贫现场会,总结陇南经验,供各地借鉴。
陇南及成县的电商扶贫有“四个一”的突出特点:
一把手工程,如县委书记李祥亲力亲为,从在微博上卖核桃开始,成为核桃书记、电商书记,一路推动;更重要的是,市委提升为一号工程,市委书记孙雪涛亲自抓,形成各级一把手齐抓共管的局面;
一个单品突破,成县初期集中精力于规模最大的农产品——核桃,一个点上率先突破,其他山货陆续出山;
一个载体抢位,充分运用微博微信这一有效载体,从一把手开始,集体上阵,共同发声,在互联网上成功抢位;
一套措施跟进,就是把电商扶贫作为系统工程来做,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协会引领、市场推进、金融支撑、媒体助力“六位一体”措施综合推进。
借鉴陇南经验,会让各地的电商扶贫推进有可参照的模板,少走一些弯路。(作者:魏延安 共青团陕西省委农工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