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与他人签订垄断或排他性质的宽带运营协议。在设备间等基础设施具备多家接入的前提下,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尽量满足业主需求,至少保证3家以上宽带运营企业平等接入,并将宽带接入的相关情况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向业主公开。物业服务企业在宽带接入中所收取的费用,应当纳入其他经营收入范围,并于每年一季度向全体业主公示。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将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阻碍宽带接入、签订排他性质协议等行为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将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并予以公开曝光。市通信管理局也将同时加大监管力度,对宽带运营企业接入施工、运行维护的监管,依法对无资质经营、签订排他性质协议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共同保障宽带用户自由选择权,促进市场公平竞争、良性发展。
专家说法
打破“垄断”有助降低资费
通信专家项立刚告诉北京晨报记者,“宽带垄断”就意味着如果运营商想进入一个小区,那么就必须向物业缴纳一大笔“进门费”。这在无形中就抬高了宽带的成本,用户缺乏选择权或者就是干脆无法选择。“打破这种垄断是必须的,这对降低宽带资费十分必要。”项立刚说。
之所以此次是住建部门牵头发布通知,是因为物业在其中扮演了关键角色。“掌握业主资源的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处于强势地位。这笔不低的‘进门费’既不会归还用户,也不会用于投资通信基础设施,只会被小区物业管理者纳入囊中。”一旦这种垄断被打破,宽带资费降低,竞争也会带来优质服务的比拼,消费者也有了选择权。
但项立刚也指出,此次发布的打破宽带垄断的相关内容是以“通知”形式公布的,等级相对较低,同时也需要进一步的管理办法,来约束、管理,并对违规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做出处罚。他建议,可以将多家运营商宽带同时接入作为房屋验收合格的一个前置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