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了商业网站开设地方频道的基本要求,即只有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的商业网站,经开设地省级网信办批准并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备案,才可以开设省一级(含计划单列市)地方频道从事互联网转载新闻服务。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的商业网站,不得开设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地方频道,否则一律撤销,由开设地省级网信办负责监督、管理和执法。经批准可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商业网站地方频道,应当落实建立总编辑制度、健全内容管理机制、实行24小时值班、规范人员聘用等措施,依法依规提供新闻信息服务,并自觉接受开设地网信部门的监督管理。《通知》要求,具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的商业网站未经批准开设的地方频道,要在《通知》下发后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履行报批手续,逾期未完成报批且继续从事新闻信息服务的一律撤销。
据了解,商业网站地方频道清理整顿工作将分自查自纠、集中整治和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认真评估清理整顿工作成效,依法处理拒不整改、影响恶劣的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