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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局长:主张有条件的商家可以注册企业

2016年02月22日 20:50:42 来源:中青在线 访问量:142 作者:宁迪

  在电商平台上,个体商铺是否要进行工商登记?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今天表示,主张有条件的商家可以注册企业,没有条件的要在第三方平台上注册真实信息。

  新业态的出现实际上反映了商事制度改革、支持创业的政策取得了一些成果,同时也给监管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就是这些新的业态怎么样来监管,谁来监管。

  张茅指出,我国目前还没有出台《电子商务法》,“有的商家不具备注册公司的资格,如果强制取消,会限制发展。”

  张茅认为,对于这些商家,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出了问题以后,不能马上把它管死或者取消,这不是对待改革的态度。在改革当中既要充分地认识和支持新生事物,也要从消费者保护和社会秩序完善的条件下不断进行规范。”


  张茅指出,在个体商家没有注册企业的情况下,如果商家销售时出现问题,第三方平台要负责。“网上没有法外之地,第三方平台负首要责任。”(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宁迪)

编辑:张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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