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营里,他是精打细算的“节俭带头人”;工作中,他是廉洁自律的“秉公办事家”;生活上,他是公私分明的“家规制定者”,他就是将毕生精力献给中国人民解放事业的开国元勋黄克诚。从枪林弹雨的战争年代到如火如荼的和平建设时期,他始终克己奉公、光明磊落。黄克诚逝世后,中共中央在为他举行的追悼会上,称他为“共产党人的楷模”!
黄克诚出生在湖南省永兴县一户贫苦农民家庭,家人辛苦劳作一整年,也只能勉强糊口。他曾坦言:“直到19岁,都不知道穿着棉袄过冬是什么滋味。”
1941年,黄克诚奉命担任新四军第三师师长兼政委。他依旧保持农民本色,常常一早起来背着粪筐先到田野拾粪积肥。他深知农民的生活生产与革命事业紧密相连,因此不断告诫部队:“人民是我们的父母,我们吃的穿的都是人民的血汗,不能忘本。要节约开支,珍惜民力。”
为了减轻人民群众的负担,黄克诚费尽心思。他把三师军服的上衣翻领和两个口袋去掉,裤腰改小,军帽也减掉翻沿。这样积少成多,三师部队能节约上万米的服装面料。
黄克诚的“铁算盘”不仅让部队减少了开支,也时时计算着自己身上的吃穿用度。部队发给他的毛巾,他剪成两条用;冬天的棉袄穿了几年他都不舍得换,身上补丁摞补丁;他和指挥员一起吃大锅饭,不让后勤部门为他开小灶,有时炊事班给他加个鸡蛋或者豆腐都会被批评。他常说:“大家都能吃,我就能吃,能填饱肚子就行!”由于黄克诚处处以身作则、厉行节约,1942年,他被师部推选为“节约标兵”。
黄克诚不仅严格要求自己,同样也不允许家里人搞特殊。新中国成立后,黄克诚赴任湖南省委书记,随他一同回到湖南的还有妻子唐棣华和1岁的小儿子黄晴。途经武汉时,黄克诚去岳母家接上了6岁的大女儿黄楠和5岁的大儿子黄煦。时隔4年多,一家人终于团聚,那一刻,始终将革命事业放在第一位,认为理应为革命舍小家的黄克诚也不禁潸然泪下。
回到湖南,黄克诚就对唐棣华说:“棣华,现在条件比过去好了,但你一定要记住,我们是党的干部,我们的一言一行对子女、对周围的人都会产生影响。”随后,黄克诚便与妻子、孩子们立下了“不准动用公家的汽车办私事;不准向公家伸手要照顾”两条家规。后来小儿子黄晴结婚,没有大摆酒席,没有高级昂贵的家具。有工作人员提出,现在社会上盛行用小轿车迎亲,希望黄克诚能让黄晴用专车接新娘时,黄克诚也果断拒绝:“这个家规不能破。年纪轻轻的,坐公共汽车、骑自行车都可以来嘛,为什么要开着小车抖威风?”黄晴完全理解父亲的意思,没有大张旗鼓的宴请,只是全家人聚在一起庆贺。
黄克诚经常告诉孩子们:“你们要靠自己的努力奋斗,不要指望我会帮助哪个人走后门,我黄克诚没有任何后门。”黄克诚立下的家规严苛得几乎不近人情,却给后辈留下了克勤克俭、自强自立的优良传统。如今,黄克诚的四个儿女都传承着父亲的革命精神,在不同领域为国家作出贡献。
1952年7月,在湖南省委书记任上的黄克诚,阔别家乡24年后第一次回到湖南省永兴县下青村。乡亲们知道山路崎岖,不愿看到难得回乡的黄克诚太过劳累,就安排了两名年轻的小伙子抬轿赶到黄克诚下车的镇子去接。黄克诚看到后婉拒了乡亲们的盛情好意,他摆了摆手说:“现在是共产党领导的新社会,我们都是平等的,我不坐轿。你们可以走,我也可以走。”15公里的山路他走了3个多小时,等回到家中已是晚上。
随着生活条件逐渐改善,黄克诚依旧坚持勤俭节约的作风。对于那些大手大脚花国家钱的现象,他斥之为败家子作风,不是共产党人所为。
1986年,黄克诚感到自己的病情加重难以治愈,便拒绝治疗和用药。他对医生说:“我已经不能为党工作了,请你们不必为我浪费国家的钱财了。”
“一身正气奇勋永著春秋,两袖清风亮节长昭日月。”写在黄克诚故居门前的对联,便是他一生高风亮节、刚正不阿的写照。他用一生坚守清廉底色、践行共产党员初心,是当之无愧的“共产党人的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