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一位北京市人大代表在地铁中拍照被制止的消息再次引发各界关注,因为类似事件不仅是在北京,在全国各地已经屡见不鲜。地铁员工说是“明文规定”,但热心人士遍寻各种规章并没有找到关于禁拍的内容。相关部门说是为了保障秩序和安全,但看那位拍照者当时的情形,应该并不构成对秩序和安全的破坏。
经过了解,对于地铁内拍照确实没有明令禁止的条文,只是地铁内部一个不成文的规定。至于原因,包括地铁有人防功能需要保密、避免扰乱秩序、保障公共安全等。
拍照会导致地铁不安全吗?有这种可能,但应该是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才会发生。例如,车辆进站时,拿着闪光灯对车辆频闪;地铁内人流拥挤时, 挡着大家的路旁若无人地拍照;为了找角度、摆姿势到忘情,不小心掉下站台等。但这些都是极端现象,不能作为制定管理办法的普遍标准。
也许,之所以“地铁禁拍”不成文,正是考虑到这条标准执行起来要柔性化,不能搞“一刀切”。说到底,不能为了管理部门操作起来简单,就把服务的本质都抛掉了。这样的话,即使是一件不起眼的小事,也会引起人们的反感。各地频发的因为地铁内禁止拍照的争议就是最好的例子。
公共行政管理要把沟通工作做在前头,前头的工作想得复杂一点、准备充分一点、执行周到一点,最终的结果必然是争议最小、成本最小的。如果事前图省事,简单一刀切,那么结果往往是带来更大的麻烦。
事实上,不只是地铁内能不能拍照这件小事,很多涉及公共行政管理的领域都存在类似的问题。一些制度只是“简单粗暴强硬”,却本末倒置,将管理的手段与服务的本质完全割裂开来,为管理而管理,结果将好事做出了坏结果。
在中央强调依法行政的“新常态”下,社会的方方面面都面临着转型升级,有关部门应当摒弃之前简单粗暴的管理思维和工作方式,让公共管理回归服务本质,让维护公共空间秩序和安全的举措建立在一种“不越界”的权力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