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外出用餐慘遭拆屋
【本報訊】據中央社新北市三十日消息:新北市林姓男子一家五口昨天中午外出吃早餐,回家驚見房屋竟被挖土機夷為平地。
承包商宣稱拆錯屋
林男上午回到位於三重區河邊北街八十六巷,試着尋找家當,面對斷垣殘壁,雖經過一夜徹夜未眠,仍舊無法相信住了四十多年的家,一夕之間竟無預警被拆,忍不住落下男兒淚。
林男受訪表示,先前曾與原建設公司協議,土地買賣完成後再來談房子收購等事宜,但原本協議的建設公司副總又成立另一家建設公司,等於原先的合約就沒用了,“一切都是用欺騙的方式,換另一家公司來收購”。
林男說,父親買下房子當作居家,順便還可做點小生意,當初這條路還沒拓寬前,房子前面有被徵收,後來才修建成現狀,印象中房子已有六十多年歷史,他也住了四十年,這間房子有很多家人的回憶,很捨不得。
警方調查,林姓屋主遭拆除的房舍,僅有地上權,土地所有權屬於某建設公司,建設公司要在當地蓋公寓大樓,雙方因為合約條件未談妥,林家暫時無意願賣出地上權。
“我們只有地上權,沒有土地所有權。”林男說。
他表示,當時父母也不懂保存登記或是設定等,才會有現在的問題,目前只能先接受新北市社會局安置。
對於遭法院聲押的吳姓承包商警訊中供稱“拆錯了”,林姓屋主更痛斥離譜,表明一定會討回公道。
吳姓承包商警訊中表示,受建設公司委託,拆除長榮路一處房舍,找來林姓友人開挖土機前來拆屋,不知當時拆的是河邊北街八十六巷的房子,自己並不是建設公司的人,也未成立任何公司。
全案警方訊後昨晚將林姓挖土機司機及吳姓男子移送新北地檢署;新北地院今天上午裁定吳男羈押禁見、司機以五萬元新台幣交保。
不准涉案建商開工
新北市府工務局副局長吳世瑋今天表示,對於強拆民宅的建商,先罰九萬元新台幣,且在違反公共安全未解決之前,將不准建商開工,若開工時效逾期,建築案建照會失效。
市府工務局表示,針對建商擅自拆除三重區林姓屋主地上物一事,市府“嚴厲譴責建商”罔顧民眾身家安全的惡劣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