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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公共文化场馆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首批单位志愿者招募

2017年11月14日 10:55:50 来源::黑龙江日报客户端 访问量:730 作者:盛闻宣

我省公共文化场馆

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首批单位志愿者招募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等7部门《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文明办〔2016〕22号)精神,充分发挥公共文化场馆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作用,推动我省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科技馆和革命纪念馆等各类公共文化场馆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制度化常态化。近日,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办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黑龙江省关于公共文化场馆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并确定了黑龙江省公共文化场馆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首批单位。

现将《黑龙江省公共文化场馆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首批单位招募信息》面向社会公布。热忱欢迎广大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身体健康的低龄老年人,文化单位、研究机构、高校师生、部队官兵、著名专家学者和社会知名人士就近就便报名参加志愿服务;热忱欢迎公共文化场馆的广大干部职工利用工余时间报名参加志愿服务;热忱欢迎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慈善组织及其志愿服务队伍,协同各公共文化场馆开展志愿服务、培训和管理。

公共文化场馆志愿者,是指以自己的时间和知识、技能、体力等,在公共文化场馆提供志愿服务的个人。公共文化场馆志愿者一般从事三类服务,即:社会教育,主要是讲解导览、公共教育、文化活动等;专业服务,主要是参与文创开发、藏品登记、专业研究、文献翻译、陈列展览等;辅助管理,主要是行政运行、信息咨询、环境秩序维护等。

公共文化场馆志愿者一般应年满18周岁,具备与从事志愿服务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身体条件、服务时间、服务技能和人文素养,能够参加志愿服务培训及相关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品行,工作负责,热情礼貌,友好协作。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经其监护人同意或由其监护人陪同,可参加与其年龄、身心状况相适应的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在校学生参与公共文化场馆志愿服务,原则上应由学校统一组织。

2017年11月13日  

黑龙江省关于公共文化场馆开展

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

为充分发挥公共文化场馆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作用,深入贯彻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等7部门《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文明办〔2016〕22号)精神,现就我省深入推进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科技馆和革命纪念馆(以下统称公共文化场馆)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以提高国民整体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以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科技馆和革命纪念馆为平台,稳步推进公共文化场馆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广泛吸引志愿者参与文化志愿服务,发展壮大志愿服务队伍,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建设边疆文化大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龙江全面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力量和丰润的道德滋养。

(二)基本原则。坚持正确导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树立红色阵地意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结合融入文化志愿服务,引导人们服务他人、奉献社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共建共享美好生活,促进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坚持文化育人。突出爱国主义主旋律,用中华民族创造的一切精神财富来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大力宣传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优秀文化和科技成果,继承五四运动以来的革命文化传统,弘扬东北抗联精神、北大荒精神、大庆精神、铁人精神,让收藏在禁宫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活起来,引导人们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增强做中国人的骨气和底气。

坚持示范带动。立足公共文化场馆实际,自上而下、逐次推进,率先搞好国家级和省级文博单位、图书馆、纪念馆和科技馆的志愿服务,抓点带线、以线促面,建立示范带动机制,建设一批活动规范有序、作用发挥明显、社会影响力强的示范单位,为公共文化场馆开展志愿服务树立榜样和标杆,示范带动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和服务项目健康发展,促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

坚持改革创新。把支持和发展公共文化场馆志愿服务纳入文化体制改革,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深化志愿服务内容和形式创新,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突出特色,打造品牌。深化文化志愿服务管理模式创新,鼓励志愿者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提高志愿服务效率,提升志愿服务水平。

(三)工作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全省公共文化场馆志愿服务组织体系、志愿服务项目体系和志愿服务管理制度体系。公共文化场馆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志愿服务组织充满活力,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开展,成为全社会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响亮品牌、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展示窗口、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阵地。

二、壮大公共文化场馆志愿者队伍

(四)志愿者服务内容。公共文化场馆志愿者是指以自己的时间和知识、技能、体力等,在公共文化场馆提供志愿服务的个人。公共文化场馆志愿者一般从事三类志愿服务:一是社会教育,主要是讲解导览、公共教育、文化活动等;二是专业服务,主要是文创开发、藏品登记、专业研究、文献翻译、陈列展览等;三是辅助管理,主要是行政运行、信息咨询、环境秩序维护等。

(五)志愿者招募范围。公共文化场馆要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招募社会志愿者,也可招募本单位职工利用工余时间参加志愿服务。鼓励面向社会招募身体健康的低龄老年志愿者,发挥他们时间充裕、服务热情高、生活阅历丰富的优势,形成公共文化场馆志愿者的稳定力量。鼓励从文化单位、研究机构、专业院校招募志愿者,支持专家学者和社会知名人士积极参与,发挥他们的专业优势,提升志愿服务专业化水平。支持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特别是慈善组织及其志愿者队伍,协同公共文化场馆开展志愿服务、培训和管理。倡导青少年学生到公共文化场馆参加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培养志愿服务意识,提高社会实践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在校学生参与公共文化场馆志愿服务,原则上应由学校统一组织。

(六)志愿者招募条件。公共文化场馆志愿者一般应年满18周岁,具备与从事志愿服务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身体条件、服务时间、服务技能和人文素养,能够参加志愿服务培训及相关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品行,工作负责,热情礼貌,友好协作。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经其监护人同意或由其监护人陪同,可参加与其年龄、身心状况相适应的文化志愿服务。

三、推进公共文化场馆志愿服务

(七)成立志愿服务组织。公共文化场馆可根据志愿服务需求,经本单位领导机构同意,在本单位成立志愿服务组织。公共文化场馆成立的志愿服务组织可以申请成为已登记志愿服务组织的会员单位或分支机构,接受其规范指导和工作支持。达到登记条件的,可向民政部门申请依法登记。鼓励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支持公共文化场馆志愿服务组织的启动成立、初期运作、项目开发、合作交流等,帮助提升公共文化场馆志愿服务能力。

(八)设立志愿服务站点。公共文化场馆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志愿服务站点,搭建志愿服务平台。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志愿服务管理制度,编写志愿服务手册或服务指南,为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提供基本遵循和依据。要安排工作人员做好志愿服务的组织、管理和保障,引导志愿者与公共文化场馆工作人员协同配合,合力提高服务效能。

(九)坚持项目化运作。把面向群众、服务社会摆在首位,结合公共文化场馆自身特点,精心设计开展志愿服务项目。项目定位要准确,紧密结合志愿服务对象的需求,合理安排志愿服务内容和志愿者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志愿者招募要精准,明确每一个岗位对志愿者知识、技能、年龄、教育背景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把合适的人放在合适的岗位上,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项目实施要规范,运用管理制度规范志愿者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打造品牌项目,扩大志愿服务社会影响。

(十)积极拓展服务范围。要立足单位、聚焦服务,不断拓展志愿服务领域,扩大志愿服务覆盖面。支持公共文化场馆开展面向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和生活困难群众的志愿服务,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老、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鼓励公共文化场馆与大中学校结对子,成为大中学生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基地,设计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志愿服务项目。倡导公共文化场馆加强社会合作,组织志愿者走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城乡社区,举办知识讲座、巡回展览、文艺演出、阅读推广等,传播先进文化,普及科学知识。积极探索“互联网+志愿服务”,安全合规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助推志愿服务专业化、特色化和精准化。鼓励符合规定条件的公共文化场馆志愿服务组织,积极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四、建立健全公共文化场馆志愿服务制度

(十一)做好志愿者招募和注册。公共文化场馆要根据志愿服务的需要,及时发布招募信息,明确志愿服务所需的条件和要求,组织开展经常性招募和临时性招募,使志愿服务有人做、做得好。依托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智慧志愿——黑龙江省志愿服务平台”,建立完善志愿者注册制度,保护志愿者个人隐私。志愿者在注册时应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服务技能、服务时间、联系方式等个人基本信息。

(十二)加强志愿者培训和管理。公共文化场馆要根据志愿服务要求,以提升志愿者素质和能力为重点,组织学习培训,开展研讨交流,不断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志愿者骨干的培养,使他们成为公共文化场馆志愿服务的中坚力量。跟踪掌握志愿者接受培训、参加服务的情况,评估服务效果,及时改进提高,实现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的有效衔接。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尊重志愿者意愿和劳动成果,保护志愿者的合法权益,吸引和留住优秀志愿者。

(十三)健全志愿服务考核激励机制。公共文化场馆要建立和完善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开展以志愿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为主要内容的综合评价,调动和保护志愿者的积极性和服务热情。按照《志愿服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5号)、《志愿服务记录办法》(民函〔2012〕340号)和《关于规范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15〕149号),《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厅字〔2010〕41号)和《黑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的有关要求,采用统一的内容、格式和记录方式,及时、完整、准确记录志愿者参加公共文化场馆志愿服务的信息,规范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做好志愿者星级认定工作。要充分体现志愿服务自愿、无偿、利他、平等的特点,建立志愿者嘉许制度,褒扬和嘉奖本单位招募的优秀志愿者,积极探索优秀志愿者激励回馈制度。按照“谁证明谁负责”的原则,逐步建立志愿服务虚假证明责任追究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省文明办把公共文化场馆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情况纳入月度、年度志愿服务指数测评考核,对列入首批单位的公共文化场馆进行排名,连续3个月排名指数末位的进行约谈,连续6个月且在年度指数测评中排名末位的黄牌警告,连续9个月排名指数末位的集中进行整改,连续12个月排名指数末位的取消资格。

(十四)加强志愿服务保障和支持。公共文化场馆要将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纳入事业发展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保障措施和支持措施,促进志愿服务持续健康发展。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扎实推进工作落实,不断提高志愿服务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社会化水平。要保障志愿者必要的工作条件,为开展志愿服务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根据志愿服务活动的需要,为志愿者提供适当的交通、误餐等补助,购买必要保险、提供基本保障,切实维护志愿者的正当权益。

五、加强组织领导

(十五)明确工作职责。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文明委的部署和要求,把公共文化场馆志愿服务纳入学雷锋志愿服务总体工作,统筹安排、共同推进。各地文明办要发挥好牵头作用,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行政管理工作职责,宣传、教育、文化、文物、科协等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宣传引导,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志愿者和依法登记的志愿服务组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纳入表彰奖励范围进行表彰奖励,积极营造支持和参与公共文化场馆学雷锋志愿服务的良好社会氛围。

(十六)发挥示范作用。哈尔滨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罪证陈列馆、大庆铁人王进喜纪念馆作为全国首批公共文化设施学雷锋示范单位,要精心设计志愿服务项目,大力开展志愿服务培训,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切实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省里确定的57家公共文化场馆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首批单位要制定学雷锋志愿服务具体工作方案,逐一明确志愿者数量、岗位、条件和报名方式,广泛吸引志愿者参与,提高社会知晓率和参与率,扩大公众影响力和覆盖面。公共文化场馆的党政领导干部、共产党员、共青团员要作出表率,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公共文化场馆的主管部门及行业组织要发挥好联络协调作用,推动行业性和区域性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蓬勃开展,促进地区间、系统间文化志愿服务协同联动,形成合力。

黑龙江省公共文化场馆

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首批单位名单

图书馆:

黑龙江省图书馆、哈尔滨市图书馆、牡丹江市图书馆、大庆市图书馆、七台河市图书馆、大兴安岭地区图书馆、绥芬河市图书馆

博物馆:

黑龙江省博物馆、齐齐哈尔市博物馆、佳木斯市博物馆、大庆市博物馆、大庆石油馆、鸡西市博物馆、伊春市博物馆、伊春市森林博物馆、黑河市知青博物馆、中国(哈尔滨)森林博物馆、哈尔滨铁路博物馆、侵华日军虎头要塞博物馆、哈工大博物馆、黑龙江大学博物馆、哈尔滨师范大学文博馆、黑龙江工程学院工程文化博物馆、齐齐哈尔医学院形态学展馆、牡丹江师范学院博物馆

文化馆:

 黑龙江省群众艺术馆、哈尔滨市群众艺术馆、牡丹江市群众艺术馆、佳木斯市群众艺术馆、鸡西市群众艺术馆、鹤岗市群众艺术馆、绥芬河市群众艺术馆、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文化馆

美术馆:

黑龙江省美术馆、黑龙江广播电视台958艺术馆、哈药集团当代美术馆

科技馆: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馆、大庆市科学技术馆、鹤岗市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

纪念馆:

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罪证陈列馆、大庆油田铁人王进喜纪念馆、东北烈士纪念馆、哈尔滨革命烈士纪念馆、齐齐哈尔市西满烈士陵园、牡丹江市博物馆和烈士纪念馆、大庆油田历史陈列馆、黑河市瑷珲历史陈列馆、哈军工纪念馆、中国青年志愿垦荒纪念馆、哈尔滨铁路局红色教育基地、伍连德纪念馆、宁安市马骏纪念馆、密山市东北老航校纪念馆、东北抗联文化鹤北陈列馆、泰来县江桥抗战纪念馆、林口县八女投江遗址纪念馆、漠河县五·六火灾纪念馆

黑龙江省公共文化场馆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

首批单位志愿者招募信息(地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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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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