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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观察:看世界各地景点如何对裸拍者说“不”

2015年06月08日 15:15:12 来源:人民网-国际频道 访问量:2875


此次故宫裸照拍摄者WANIMAL在其微博上发布图片,称“踩点完毕,我在故宫博物院”。

人民网北京6月8日电 近日,有摄影师在故宫博物院为女模特拍摄裸照的消息经报道后,引发舆论关注。故宫博物院1日发表声明指出,对于这种行为“事先不知情”。“故宫博物院的文 化身份极为特殊”,“在世界文化遗产地,公开进行如此摄影行为”,“应当受到全社会的谴责”。8日上午,故宫博物院再次对“女模故宫拍裸照裸骑螭首”一事 回应称,故宫已及时报案,目前公安部门在依法处理中。

相关法律专家表示,如未经主管部门同意,拍摄裸照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是原则性上的违法。也有专家指出,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行为,应当处以治安拘留或者罚款。

事实上,在公共场所、尤其是游客密集的著名旅游文化景点拍摄裸照的现象在国外也早已不鲜见,包括美国帝国大厦、秘鲁马丘比丘遗址、埃及金字塔、柬埔寨吴哥 窟等在内,都曾发生过类似现象。北京师范大学民俗学与文化人类学研究所所长万建中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即使在思想开放的西方国家,如果一名摄影师要在博 物馆等公众场所拍摄人体艺术照片,也必须事先征得主管方的同意,选择闭馆的时间,或在指定区域进行封闭拍摄。

那么其他国家和地区,对于公共场所拍摄裸照,特别是在世界文化遗产地发生的此种行为,又是如何对待和处理的呢?

日本:实施不敬行为者或被判6个月徒刑

日本社会对在公共场合拍摄裸照行为的“宽容度”不比中国高,相关行为可能会触犯《刑法》、《轻犯罪法》和一些地方相关条例。

据观察,日本人行事以不给他人“添麻烦”为基本原则,通常很注重周围人的观感,在公开场合“个性表达”方面显得很保守。即便在东京涩谷等“时尚发祥地”也 很少看到穿着暴露的人,而在网络上公开他人或自己隐私部位的图片、视频,不仅会遭到一些网民的批评,还可能面临法律处罚。

日本《刑法》规定,在神社、寺庙、墓地以及祭祀场所公然实施不敬行为者,可能被处以6个月以内徒刑,以及10万日元以内的罚款。《轻犯罪法》规定,在他人能看到的地方实施引起公众厌恶情绪的行为,或随意露出身体隐私部位的行为,可能被处以拘留和罚款处罚。

美国:帝国大厦起诉裸拍摄影师并索赔110万美元

在艺术领域以自由开放著称的美国也不能容忍在公共场所拍摄裸照。

2013年8月,纽约摄影师艾伦·亨森在帝国大厦游客密集的顶层观景台上给一位裸露上身的女子拍摄照片。帝国大厦方面认为,帝国大厦是纽约的地标性建筑。这种不当行为影响了这幢世界著名摩天大楼的声誉,对摄影师进行了起诉,并索赔110万美元。

帝国大厦方面表示,当时户外的顶层观景台上挤满了游客,其中还有儿童,这种拍摄活动是“讨厌和不适当的”,破坏了帝国大厦作为一个“适合家庭旅游的安全可靠的景点”的声誉,而且这位摄影师缺乏在此摄影的许可。

香港、台湾:公共场合裸露属刑事犯罪

对于在香港发生的公共场合裸露事件,香港律师会大中华法律事务委员会副主席黄江天律师表示,根据香港《普通法》,任何人作出严重违反公德的行为,例如在公众地方猥亵露体,都属于刑事罪行。

黄律师表示,判定有关行为是否违法,不应出于当事人的设想或初衷,而要由第三方判断是否引发不适、不安及不良情绪。控方只需证明被告是在公众地方进行有关行为,令其他公众人士有机会目睹被告行为,且被告行为是十分下流、猥亵或令人厌恶至伤风败俗的程度。

在台湾,2014年9月,台湾某论坛发布一组在台北捷运新庄线拍摄的裸照。有警员指出,在捷运车厢或月台内拍摄裸照,已经违反台湾《刑法》第234条所规 定的“意图供人观览,公然猥亵之行为”,最多可判监一年、罚款3000元新台币(约614元)。同时也触犯《社会秩序维护法》中“于公共场所或公众出入之 场所,任意裸体或为放荡之姿势,而有妨害善良风俗”,最多可罚款6000元新台币(约1228元)。三个月后,台湾警方侦破台北捷运拍摄裸照事件,拘捕裸 拍论坛站长、拍摄者等四人。

多国世界文化遗产地对裸拍“说不”

有“韩国故宫”之称的景福宫表示“不允许以任种理由拍摄裸照”。

景福宫管理处负责宣传的朴女士告诉人民网记者,景福宫从未发生过类似事件。景福宫安保严密,设置了多台监控摄像头,几乎可以覆盖每个角落。如果有人私自拍裸照,可以第一时间发现并报警处理。

关于艺术创作是否会被通融、或者是否可以事先申请拍摄,朴女士表示,不管以何种理由在宫殿内拍裸照都是不允许的。为了保持社会的良风美俗,景福宫不可能通过拍摄裸照的申请。

韩国警察厅相关人士表示,韩国有两部法律针对公共场所的裸露行为进行处罚,分别是《轻犯罪处罚法》和《刑法》。该人士表示,如果在类似景福宫这样游客很多 的地方拍裸照应该属于“公然淫乱罪”,该罪名属于刑法范畴。该判罚无关于是否被游客看见,更无关于是否为艺术创作。他还表示,即使当时没被发现,事后得知 的话,警察依然会追究责任。

同样有着著名世界遗产的秘鲁、柬埔寨和埃及也颇受外国游客拍摄裸照之扰,并规定相关行为涉嫌犯罪。

2013年11月,一对外籍男女游客在世界闻名的马丘比丘印加古城裸奔,并拍摄裸照和视频。当地警方将两人扣留并勒令他们删除照片和视频,但2014年2月裸奔视频还是在网上传出。

秘鲁文化部对这一对裸奔游客提出谴责,认为此举是“无礼行为”。秘鲁文化部负责文化遗产保护的副部长路易斯·卡斯蒂略表示,在历史古迹前裸奔已构成“文化犯罪”,这些人应该被立即驱逐。

据悉,马丘比丘设有专门的警示牌,提醒游客要尊重这一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世界遗产的景点,并明确说明脱光衣服是“有伤风化的犯罪行为”。

在柬埔寨,仅2015年上半年就已发生三起外国游客在吴哥窟寺庙内拍摄裸照而被捕的事件。柬埔寨警方表示,寺庙是神圣的地方,这种(拍摄裸照的)行为有损柬埔寨文化,没有人应在古庙里拍裸照。

据悉,根据景区发布的《游客行为守则》,“任何抢劫、破坏吴哥窟或是在公共场合暴露生殖器官或是裸露身体的行为,都会被视为犯罪,受到法律惩罚。”最终,这些游客被控触犯“在公共场所裸露及制作色情影像罪”,被驱逐出境并于4年内不得入境柬埔寨。

而在埃及金字塔,今年也至少发生了两起类似事件。2015年3月,俄罗斯一位色情片女演员在吉萨金字塔及附近狮身人面像前拍摄色情短片。此外,她还在短片中出言侮辱金字塔。对此,埃及官方极度愤怒,并表示将对事件进行深入调查,并给予当事人相应法律制裁。

纵观前述国家和地区,对公共场合的裸拍行为都存在着一定限制性的法律法规。相关法律人士指出,即使在思想开放的西方,民众自由表达的前提也是不妨碍他人。一旦自身行为对他人造成尴尬和困扰,侵犯了公众利益,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人民网驻外记者张悦 赵松 张洁娴 陈瑶 人民网记者杨牧 实习记者赵京文)

编辑:张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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