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化医改中,药品改革是块难啃的硬骨头。几年前,媒体曾曝光一种名为“芦笋片”的药品,出厂价为15.5元,经过医药公司、医药代表、医生等环节后,最终以213元的价格卖给患者。这是我国药品乱象的一个缩影。药价虚高,成为民生之痛,百姓反响强烈。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药品企业“多小散乱差”,药品质量参差不齐、流通秩序混乱、价格虚高等问题十分突出。2015年底,我国有药品生产企业5065家,是全球最大的原料药生产国和出口国,同时也是全球最大的制剂生产国,产品的97%为仿制药,药品同质化严重,低水平重复问题突出。近期发布的过度重复药品公告显示,129种药品有100家以上的企业同时生产。全国有药品批发企业13508家,零售企业45.3万多家,前三强药品批发企业市场占有率仅为33%,与发达国家普遍在80%以上的占有率相比相差甚远。行业集中度低,具备现代化医药流通条件的企业仅占1.75%。药品流通环节多,流通秩序混乱,挂靠经营、过票洗钱、商业贿赂屡禁不止,推高了药品价格,腐蚀了医生队伍,诱导了大处方、开贵药。
药价虚高为何难以遏制?因为药品的生产、流通、使用是一个复杂的生态链,牵涉方方面面的利益博弈,哪一方都不愿意动自己的奶酪。只有打破既有利益格局,进行全链条、全流程改革,才能挤掉药价里的水分,让药品回归治病功能。如果各自为政,分而治之,必然越治越忙,劳而无功。因此,治理药品需要借鉴治水思维,立足全流域,突破关键点,上下联动,协同作战,才能标本兼治。
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是推动医药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意见》从药品生产、流通、使用三个环节进行规范,有针对性地提出一系列改革措施。例如,在生产环节上,严格药品上市审评审批。优化审评审批程序,加快临床急需的新药和短缺药品审评审批;加快推进已上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在流通环节上,打破医药产品市场分割、地方保护,推动药品流通企业兼并重组,加快形成以大型骨干企业为主体、中小型企业为配套补充的城乡药品流通网络;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减少流通环节,淘汰不规范企业,净化流通环境。在使用环节上,大力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方式,合理确定医保支付标准,促使医疗机构主动规范医疗行为、降低运行成本。这一系列改革措施,对于提高药品供给质量、规范药品流通和使用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药品生产流通改革必须坚持不懈,打一场持久战。各有关部门齐心协力,精准发力,制定好落实政策措施的时间表、路线图,用中国式办法解决药品改革难题,才会让人民群众用上质量更高、价格合理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