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雪君 通讯员侯赛)“是我连累了孩子!”3月24日上午,坐在海南省结核病医院病床上的阿斌低着头,咬着嘴唇,脸上写满了悔恨。
两年前,家住儋州的阿斌应聘到海口一家知名企业工作,不料却在入职体检中被发现疑似结核病,被要求到定点医院确诊。虽然医护人员反复催促其尽快到定点医院治疗,但他并未放在心上,“不工作就没收入,一家老小都指望着我,再加上当时症状也不明显,就是偶尔头晕咳嗽”。
就这样,阿斌一直拖了3个多月才去医院,“因为开始咯血了。”最终,阿斌被确诊为耐多药结核病,让他始料未及的是,自己不到18岁的儿子在筛查中也被发现患上了耐多药结核病。
3月24日是第24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记者从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获悉,结核病是长期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慢性传染病,2015年我国估算新发结核病人91.8万人,因结核病死亡人数3.5万人,估算耐多药结核病人5.8万人,我国结核病的发病人数仅次于印度和印度尼西亚,在全球排第三位。
“在近些年的临床实践中,家庭聚集性病例仍偶有发生。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感染科主任周云表示,事实上,在有效的药物治疗下,细菌学阳性的肺结核患者在较短时间内便可失去传染性,耐药患者经过一段时间的隔离治疗亦可如此。
“我最担心的是孩子。”阿斌说,儿子目前已休学一年,经过规范治疗效果良好,但孩子的未来成了他的心病。更令他忧心的是,患病后,儿子慢慢变得沉默寡言。
周云深有体会,“这些患者不仅要承受经济负担,心理上也有很大压力,尤其是中青年人”。大部分结核病患者工作不稳定,一旦得病,便失去了经济来源,生活陷入困境。
记者了解到,为减轻耐多药结核病患者的医疗负担,海南省卫健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于2014年9月联合下发了《海南省提高农村居民耐多药肺结核医疗保障水平实施方案》,将耐多药肺结核的治疗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和民政救助范围,治疗费用分为住院15000元/例次和门诊1500元/例/月,报销比例为新农合70%,民政救助30%。指定省结核病医院为全省耐多药肺结核规范化治疗的定点诊治医院。
2015年起,海南省将普通结核病纳入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报销范围,其中城镇职工门诊报销比例90%,住院报销比例80%;城镇居民门诊报销比例90%,住院报销比例70%,大大减轻了结核病患者医疗负担。
周云认为,除了减轻结核病患者的经济负担,如何让他们康复后回归社会是难点。很多患者一旦得了结核病,难以继续从事原工作,而转行则需要学习新技能,在这方面他们缺少帮助。这需要相关部门共同协作,织牢结核病患者的社会保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