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标语之所以能存在,在于不少地方在制止诸如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城市顽疾时“文明的手段不管用”。这从一方面给人们强化了这样一种观念:制止不文明行为当用不文明行为。于是,从普通居民用它,逐渐发展到社区,甚至政府有关部门也用它。
通过发布“雷人标语”来纠正城市不文明现象,实质上是一种文明的困境,是一种最无奈的做法。想必发布“雷人标语”者,并不是什么心如蛇蝎之人, 倒或许是一位公德心很强的市民,因为长期受不文明行为的困扰,不得不出此惊人之举。“雷人标语”以粗暴求取文明,虽然暂时可能有点效果,但并不能解决根本 问题,甚至可能还会使不文明行为制造者产生逆反心理,激化矛盾,挑起对抗。最终的结果,只能使城市顽疾越来越顽固。某种意义上说,“雷人标语”无异于“以 暴制暴”。
文明需用文明来呵护。根除城市顽疾,关键在提升市民的文明素质。而市民文明习惯的养成,不会一蹴而就,更不可能一劳永逸,而是一场艰巨的持久 战,需要长期循序渐进的宣传教育、公民自律和法规完善。尤为重要的是,需要通过文明的、市民能够接受的方式,来唤起全社会共同参与。因此,不妨多注重“标 语文化”,将警示语过于严厉、刻板的面孔变一变,改用优美、温馨的语言进行表达,或许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杨明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