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文明网讯 为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在志愿服务制度化中的表率和引领作用,深入推进我省志愿服务制度化,近日,省文明委根据陕西省《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陕办发〔2014〕11号),制定并印发《陕西省文明单位志愿服务制度化管理办法》。要求我省各级已命名表彰和正在创建单位,在志愿服务中做出表率,推动我省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
规范志愿者招募注册
意见指出,要大力推动志愿者注册,按照《陕西省社区志愿服务实施方案》(陕文明办[2014]12号),认真组织志愿者到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文明单位总人数在1000人以内的,注册志愿者人数应不少于本单位总人数的30%;1000-3000人的,应不少于本单位总人数的15%;3000人以上的,应不少于本单位总人数的10%。
应完善志愿服务记录制度,提升志愿服务管理信息化水平。依托全国志愿者队伍建设信息系统,实现志愿服务信息的网上录入、查询、转移和共享,建立本单位志愿服务人才库和志愿者个人志愿服务档案,加强对志愿者服务时数和服务成效的评估管理。以网上录入为准,文明单位年度人均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36小时。
建立志愿服务回馈机制
意见指出,文明单位应将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情况作为员工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纳入各项民主评议、评先树优、晋级晋职、学分认定等考评体系之中。文明机关要把党员干部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和干部调整使用的一项重要考察内容。
建立志愿服务回馈机制,根据本单位实际和志愿服务工时和质量,对志愿者本人和家属在就学、就业、就医等方面给予适度回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录取星级志愿者。根据志愿服务的性质和特点,有针对性地为志愿者办理人身保险,并提供必要的物质和安全保障。
打造特色志愿服务品牌
意见指出,文明单位应充分发挥党(团)员的示范引领作用,组织本单位党(团)员带头到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推动本单位志愿服务的深入开展。不断创新志愿服务形式和内容,拓宽志愿服务范围和渠道,打造具有本单位鲜明特征和有社会影响力的志愿服务品牌项目,逐步建立完善志愿服务项目运行长效机制。
在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应统一配备印有陕西志愿服务LOGO(标识)的志愿者帽、志愿者实名马甲等,志愿服务组织亮出旗帜,志愿者佩戴志愿服务标识,塑造本单位志愿者的良好形象。
建立志愿服务奖惩机制
意见强调,文明单位应加大志愿服务表彰激励力度,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结合本单位志愿者的星级评定,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予以表彰奖励。文明单位应积极培育和宣传志愿服务典型,扩大社会影响。受县(区)以上政府表彰的优秀志愿者和优秀志愿者标兵,作为重要加分项目纳入文明单位测评体系。
文明单位应严格按照《陕西省志愿服务促进条例》依法管理和保障志愿服务。对文明单位在志愿服务中强行指派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从事非志愿服务活动、非法利用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名义或志愿服务标识从事营利性、违背社会公德以及与志愿服务无关活动等问题,实行文明单位管理评选一票否决,并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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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
陕西省文明单位志愿服务制度化管理办法
【编辑:张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