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宁6月18日电(记者 林艳华)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广西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将实现免费读书学技能,而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学生也会获得相应补助。
广西教育厅18日介绍,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是广西继义务教育实现免费教育之后,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重大举措,有利于进一步减轻中职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增强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对落实科教兴桂战略和人才强桂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据介绍,实行全面免学费政策后,为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对于公办学校因免除学费导致收入减 少的部分,第一、二学年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 数和免学费标准予以补助;第三学年原则上由学校通过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等方式获取的收入予以弥补,不足的部分由财政按照不高于三年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 数50%的比例和免学费标准,适当补助学校。对于民办学校,按照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和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 助。
此项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对上报的学生信息的真实性和补助资金的管理负主要责任。
广西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中职免学费政策实施后,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不得再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收取学费,也不得因免学费而提高其他收费标准,或擅自设立 收费项目乱收费。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的标准、范围和对象,及时将上级部门的免学费补助资金分解下达、足额拨付给学校,确保学校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