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民间收养行为,严禁个体私自收留弃婴,完善社会保障救助机制,化解公众隐忧和焦虑,已成为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应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社会救助走社会化的道路,多元化筹集资金,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
因21年来陆续收养了118名遗孤,并为其创办福利院“爱心村”,被不少人称为“爱心妈妈”的河北武安市李利娟,因涉嫌多起敲诈勒索犯罪、扰乱社会秩序犯罪,目前已被刑事拘留,其原本收养的孤儿安置问题已有后续进展。5月5日晚间,记者从河北省武安市市长强延峰处获悉,李利娟爱心村被取缔后,孤儿弃婴将由武安市政府出钱解决,将会妥善处理所有孩子的上学就医问题。(5月6日《人民日报》)
昔日曾是全国知名的“爱心人士”,如今却成为涉嫌敲诈勒索、扰乱社会秩序、涉黑涉恶、收养被拐卖儿童等多项罪名的嫌犯,李利娟故事的惊天“反转”,令舆论哗然。李利娟是否犯罪,司法机关自有公断,暂且不论。然而,“爱心妈妈”李利娟被刑拘,显然是对公益慈善的一种亵渎,不仅折射出了民间非法收养弃婴乱象,而且暴露出了公共救助机制的严重缺位。
规范民间收养行为,严禁个体私自收留弃婴,首先需要公共救助机制挺身而出,在收养弃婴上担负大任,充当主力,不给民间非法收养预留空间。毕竟,对于弃婴来说,来自政府的救助远比民间个体的收养更有保障。问题是,在一些地方,收养孤儿、弃婴的儿童福利院形同虚设,政府对他们的救助,还比不上一些民间个体的爱心行动。
然而,完善社会保障救助机制,化解公众隐忧和焦虑,已成为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要知道,建立公办儿童福利机构,就是保障弃婴等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权。因此,政府需要加大投入,建立和完善必要的救助措施,专门救助这些失去父母关爱的幼童。同时,应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社会救助走社会化的道路,多元化筹集资金,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比如,依法规范收养行为,禁止个体私自收留弃婴,就是为公众的爱心行动,提供了一个正常的通道,使民间儿童福利机构规范有序,能够温暖真正需要救助的人群。
汪昌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