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永新县农民贺页朵积极为红军工作,1931年1月秘密入党,这是他入党宣誓后写的誓言。 |
抗战时期中共晋察冀中央局制作的入党誓词印刷品。 |
锦州辽沈战役纪念馆保存的入党誓词。 |
1952年,中国人民志愿军战士在宣誓入党。 |
汶川地震救灾现场,河南消防抗震救灾突击队战士“火线入党”。 |
入党誓词是《中国共产党章程》的重要内容,是党员入党时对党和人民作出的庄严政治承诺,是党员为党奋斗终生、献身党的事业的誓言和座右铭。宣读誓词、牢记誓词、维护誓词、践行誓词是党对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
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了入党誓词的内容,这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在此之前,我们党虽然在党章中对入党誓词没有明文规定,但只要条件允许,党的基层组织在发展党员时,一般都要组织入党宣誓仪式,并形成了不同历史时期具有不同特色的入党誓词。
建党初期
核心词为“牺牲个人”“永不叛党”
入党誓词并不是从建党之日就有的,而是在残酷革命斗争环境中,早期共产党员坚定地选择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定地选择跟党走的生死抉择中发出的铮铮誓言。
1926年毛泽东主办第六届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时,王首道的入党誓词:“服从纪律,牺牲个人;努力革命,阶级斗争;严守机密,永不叛党。”
在中国革命博物馆珍藏着一幅饱经血与火洗礼的《入党志愿书》,这是井冈山时期保存的唯一党证。它的中间竖行排列着五句话:牺牲个人,严守秘密,阶级斗争,努力革命,服从党旗,永不叛党。这是党证主人在1931年1月25日秘密加入中国共产党时的入党宣誓。
福建长汀博物馆也保留着一份入党誓词,它的内容是:“一、遵守党纲党章和纪律;二、绝对忠实为党工作永不叛党;三、保守党的秘密;四、服从党的一切决议;五、经常参加支部生活和活动;六、按时缴纳党费。如有违上列各项愿受党的严厉纪律制裁。”
因为革命环境和重大使命,这一时期入党誓词主题鲜明、重点突出、短小精悍、言简意赅,反映了当时党所处的险象丛生、复杂多变的革命斗争环境,突出强调要严守党的秘密,服从党的组织和纪律。其中,“牺牲个人”和“永不叛党”是这一时期入党誓词的核心。
抗战时期
强调“要作群众的模范”“对党有信心”
1939年,时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的陈云在谈到发展党员问题时强调:新党员一定要有上级批准,经过候补期,举行入党转正仪式,宣读誓词。陈云还经常给陕北公学的学员上党课及组织新党员的宣誓仪式。陕北公学第一期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就是在中央组织部举行的。
1940年党内刊物《共产党人》第4期刊载的入党誓词是:“一、终身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二、党的利益高于一切;三、遵守党的纪律;四、不怕困难,永远为党工作;五、要作群众的模范;六、保守党的秘密;七、对党有信心;八、百折不挠,永不叛党。”这一版本的入党誓词由当时的中央组织部规定。作为抗日战争时期我们党标准的入党誓词,它被各地党组织翻印,为新党员入党宣誓时广泛使用。因而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规范性。
这一时期的入党誓词不再 强调“阶级斗争”,而是强调“要作群众的模范”和“对党有信心”。其思想更加饱满、内容更加丰富、要求更加具体,反映了党当时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为争取 抗日战争最后胜利而不懈奋斗的坚定决心和英雄气概。这为后来入党誓词奠定了基础,并确立了初步的规范。
解放战争时期
是否宣誓由地方党组织决定
1948年,中共东北局宣传部编印的《共产党员课本》的入党誓词:“我决心加入中国共产党,诚心诚意为工农劳苦群众服务,为新民主主义和共产主义事业干到底,自入党以后,努力工作,实事求是,服从组织,牺牲个人,执行命令,遵守纪律,保守秘密,永不叛党,如有违背,愿受党纪严厉制裁,谨此宣誓。”
1949年4月,中央组织部明确表示:“入党仪式及入党誓词在党章中没有明文规定,亦不适宜再作明文规定,入党仪式仅是进行教育的一种方式,并不能含有其他意义。”同时又指出:“所谓‘誓词’的内容,亦不能不是党章第一章第一、二条的内容,这内容应在新党员入党志愿书中写出,在支部大会上声明。”这一时 期,中央对入党誓词没有统一的规定,是否举行入党宣誓仪式完全由地方党组织自行决定。
这一时期革命形势已经发生了极大变化。入党誓词表 现出我们党对于实现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坚定自信,更强调党的群众路线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更加强调要坚决执行党的决议。这在革命即将取得最终胜利的重要历史关头,显得极其重要,成为赢得解放战争胜利、建立新中国的重要保证。
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
入党可自拟誓词
1950年中南局宣传部编印的《共产党员课本》的入党誓词:“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承认党纲、党章,遵守党的纪律,服从党的决议,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努力提高自己的觉悟,积极工作,精通业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屈不挠,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到底。”该书还特别提到,具体人在具体条件下,如在工厂的生产运动中“愿宣誓者,由其自拟誓词亦可”。
新中国成立后广为使用的入党誓词是: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纲党章,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随时准备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全人类彻底解放奋斗终身。
入党可自拟誓词,是这一时期入党誓词的一个主要特色。入党誓词不统一不规范的情况一直延续到“文化大革命”时期。“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入党志愿书甚至出现了“入党宣誓誓词(由本人自己填写)”的字样。这使得入党誓词的内容驳杂、长短不一,降低了其规范性和严肃性,不利于党性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的开展。
改革开放新时期
誓词载入十二大党章并沿用至今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改革开放新时期,出台一份规范、统一的誓词对广大党员进行党性教育,尤为迫切。在深刻回顾总结党的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通过了新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十二大党章中首次载入入党誓词。新党章第一章第六条明确规定:“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 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党的十二大党章规定的 入党誓词,强调了“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对党忠诚”“永不叛党”“积极工作”等基本要素,这是对党的历史上的经验和教训的总结,也是我们党自成立起对全体党员始终如一的要求。另一方面,它增加了“履行党员义务”“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等新的内容,这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我们党对党员新的要求和希望。
十二大党章的入党誓词,更加全面、系统、科学地概括了我们党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强调了党员的政治 责任,总体上适应了改革开放新时期加强和指导党员队伍建设的需要,适应了党的建设和党章发展的需要,成为对每一位党员都具有刚性约束的党规党纪。党的十三 大至十八大通过的党章,都沿用和重申了这一内容,体现了我们党对十二大党章入党誓词的重视和充分肯定。
撰稿:张东明
视觉统筹:张芳曼 李姿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