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某一天,吕某驱车来到浙江磐安县某菜场寻找“野味”,但都比较普通不合心意。这时一位相识的菜场摊主看出吕某的心思后便将他带到自家仓库偷偷的拿出一只穿山甲,并称穿山甲好吃且能治疗风湿病。这只穿山甲的出现,大大的满足了吕某的寻求刺激心理和虚荣心,当即便高价买下这只穿山甲,在某山庄内邀朋友一起秘密吃掉。
经过一次买穿山甲的经验,在更加强烈的好奇心、虚荣心和刺激心理作用下,2013年7月吕某又向相识的菜场摊主购买了一只“五爪金龙”(又名巨蜥),同样吃掉。2015年6月份,吕某风湿病加重,想起2年前菜场摊主说穿山甲能治疗风湿病,又高价向其购买了半斤泡制好的穿山甲鳞片。
据悉,穿山甲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巨蜥则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野外数量稀少,在中国禁止私人捕杀和食用。2016年,在得知菜场摊主东窗事发后,吕某每晚胆战心惊,害怕自己落网。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磐安县石柱派出所民警根据线索很快就找到了吕某。
审查过程中,吕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目前,吕某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已被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