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2016年02月22日 04:35:58 来源:光明网 访问量:95 作者:邱玥

  光明日报北京2月21日电(记者邱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近日发布,这是时隔37年重启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配套文件,确定了“十三五”乃至未来一段时间中国城市发展的“时间表”和“路 线图”。《若干意见》约八千字,由九部分组成,提出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总体目标:实现城市有序建设、适度开发、高效运行,努力打造和谐宜居、富有活力、 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让人民生活更美好。

  历经37年改革开放,我国城市发展也进入转折时期。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一些突出问题亟须治理解决,针对当前一些城市存在的建筑贪大、媚洋、求怪,特色缺失和文化传承堪忧等现状,《若干意见》提出建筑八字方针“适用、经济、绿色、美观”,防止片面追求建筑外观形象,强化公共建筑和超限高层建筑设计管理。

  《若干意见》明确了一系列城市发展的“时间表”——如用5年左右时间,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违法建设,完成所有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等;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的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力争将垃圾回收利用率提高到35%以上等;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等……

  针对城市规划执行难问题,《若干意见》进一步强化了规划的强制性,提出“凡是违反规划的行为都要严肃追究责任”。城市总体规划的修改,必须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从制度上防止随意修改规划等现象。

  此外,《若干意见》提出,我国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要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建设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的道路网系统。与此同时,要强化绿地服务居民日常活动的功能。城市公园原则上要免费向居民开放。

  
编辑:张惠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中国正能量 特此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ICP证 京ICP备1300262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本站主办:中国现代教育网 阳光网络传媒承办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中国现代教育网 邮政编码:100027
联络QQ:2641755684 值班电话:15663815019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