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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评:学校投毒案频发彰显人格教育缺失

2014年02月21日 12:42:04 来源: 新华网 访问量:1023

  马若虎

    复旦投毒者林森浩日前一审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此案发生在去年4月,而导火索竟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无独有偶,1月14日,广西某艺术院校的女生因受不了嘲讽欲服毒自杀,结果自杀未成反而投毒伤害了舍友。

    曾经是共同学习的同学,也是一起生活的室友,因为琐事而杀人,因为泄愤而轻生甚至加害于人。身为高材生,做出这种傻事蠢事不但辜负了社会的期待,也伤透了家长的心。

    高校投毒案一再发生,不仅令人痛心,更警醒我们,加强学生人格教育已成一项重要教学任务。

    老一代教育家陶行知先生说过:“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这句话深刻地说明:对学生来说,学习知识固然重要,但具备良好的人格和品德更关键。不难想象,一个品德低下、道德败坏的人会赢得他人的尊重,成就自己的人生。

    无数事实说明,良知一旦泯灭,学再多的知识也是枉然;育人一旦失败,教再好的学问也是徒劳。在学生成长的道路上,育人者要肩负起相应的责任。

    当前,一些学校在这方面恰恰做得不够,比如有些学校思想道德课、心理辅导课“名存实亡”。老师不愿教,学生不愿学,道德教育的开展形同虚设。

    高校投毒案的频发,警示我们是时候下决心抛弃“唯分数论”。高校一方面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力度,进行有效的心理开导,对学生多些问询和关心;另一方面也要尽快建设一支优秀的思想品德教育师资力量,唯有教师敬业、专业,才会让学生交出满意的德育答卷。

    当然,加强人格教育不只是学校的事情,社会也有责任。如今,一些单位在招人时,对学历做了严格要求,甚至“明码标价”、“学历至上”,在一味追求“高学历”的过程中,自然也就忽视了人格和品德的重要性。

    对于这种不当的用人理念应及时纠偏。一方面,单位应调整用人制度,重点考察员工的人格品德,适当放宽对“学历”、“学位”的要求;另一方面,不能以“学位高低”评价一个人的能力,社会的发展、国家的建设更需要德才兼备之人。

    学知识要先学会做人,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所有在求学路上前行的人们都应铭记:人格品质是桅杆,只有桅杆坚硬,才能撑起知识的风帆,人生这条船才能扬帆远航。投毒案已然发生,但警钟时刻长鸣。



       (编辑:张惠)

编辑:张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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