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语:中文宣三百文化产业集团董事长魏良鹏,长期以来坚持道德教育的宣传和践行。他的这些文章短小精悍,言简意赅,道理深刻,针对性强,对进一步促进道德建设、提高人们的道德修养,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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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德品行重在养成 ·
法律需要及时亮剑
最近在四川发生的“仨小孩扶起摔倒老太婆,反被诬陷索赔”一事引起广泛关注,很多朋友问我怎么看这个问题?我的态度是:法律该亮剑时就得亮剑。事发地的四川达州警方称其行为属于敲诈勒索,决定对其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但蒋光容坚称自己被小孩撞倒,并赌咒“如果我说了假话骗人,我全家死绝”。面对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老人一家将申请复议。
警方按照正常的办案程序,经过调查,对蒋老太处以行政处罚。蒋老太还要发毒誓喊“冤”,恐怕是怕丢不起这个人。我们国家有尊老敬老的传统,个别老年人借这个传统“碰瓷”,不仅是自己道德素质低下的问题,还会破坏尊老敬老的氛围,法律需要及时亮剑。
有道是:敲诈勒索带诬陷,就为几个昧心钱。仁义道德全不顾,枉来世上七十年。另有诗为证:老人跌倒扶不扶?讹诈勒索不严惩,好人难当心更苦。
普通人闪光的一面
近日,武汉一摩的司机拾到乘客遗忘的四十万元巨款,纠结五天后归还失主,并获十万元酬金。对此,有不少人问我对此持什么态度?我觉得不管过程如何,最后的结果值得赞赏。但很多人却并不认同我的观点。有朋友反问我:拾金不昧值得称赞,拾金有报酬还算高尚吗?还有人表示:若有意接受他人回报,会让人觉得动机不纯。
朋友的意见代表了很多人的想法。我们国家和社会在对待失物上提倡的是拾金不昧。拾金不昧本意指的是捡到东西应归还、上交,不能据为己有,但并未排斥归还时接受他人的主动赠子。从这点说,拾金不昧和拾金有报并不矛盾,之所以让大家把两者视为对立,想来是因为多年来的宣传。“某某拾到巨款物归原主,谢绝回报”这样的新闻屡见报端,而“某某拾到巨款归还,接受失主主动给予的酬金”却很少见到,舆论的导向灌输给人们的就是拾金应不昧,还要拒回报,两者齐现才是完整的拾金不昧,才算高尚,否则就大打折扣,没有了本可上报纸的机会。但我仍坚持以为,是否接受对方自愿给予的回报,是不同人对自身利益单方面的取舍,不应成为评价他人道德水平的依据。完璧归赵,接受回报,向上向善的行为也是普通人闪光的一面,是值得赞美的高尚行为。
(魏良鹏)
编辑:朋天岳
责任编辑:文宣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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