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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印发《学生志愿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志愿服务工作

2015年04月01日 15:55:01 来源:教育部 访问量:376

    为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志愿服务工作的指导,近日,教育部印发了《学生志愿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这是继《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之后,又一个指导志愿服务工作的重要文件,为建立健全学生志愿服务体系、推进学生志愿服务规范化和制度化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

    《办法》规定,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协调本级共青团组织明确专门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学生志愿服务的领导、统筹、协调、考核工作。学校有关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本校团组织、少先队组织抓好学生志愿服务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评估等工作。学生志愿服务组织方式包括学校组织开展、学生自行开展两类。高校应将志愿服务纳入实践学分管理。

    《办法》强调,学校负责做好学生志愿服务认定记录,建立学生志愿服务记录档案。学生志愿者因志愿服务表现突出、获得表彰奖励的,学校应及时予以记录。学生在本学段的志愿服务记录应如实完整归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在大学学段实行学生志愿者星级认证制度,根据学生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累计,认定其为一至五星志愿者。

    《办法》要求,地方和学校应设立学生志愿服务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学校预算管理。制订学生志愿服务工作综合考评办法,定期检查考核,并且纳入大学生思 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评估体系。系统开展志愿服务基础教育和志愿者骨干专业化培训。大力宣传志愿服务先进学校、先进学生。

编辑:张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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