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慈善新闻网北京1月8日电 2014年已经过去,在这一年中,无论是有对有政府背景的准政府机构,还是纯民间发起的公益组织,都曾出现过质疑和争议,我们可以从这些公益事件中感知, 公益领域正在经历的阵痛。无疑,解除争议和质疑的最好方法,就是提高慈善组织透明度,加强慈善监管。
7日,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副司长郭玉强做客中国政府网,解读近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以中央政府名义出台的指导、规范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文件,《意见》对慈善监管问题进行了周密部署。
郭玉强表示,“慈善监管是我们从事慈善工作重点考虑的问题,也是社会各界非常关注的事。因为这么一大块事,政府必须要有效监管。《意见》对监管进行了周密部署。行业监管、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等几方面,再加上责任追究。”
在行政监管方面,最核心的就是民政部门,国务院赋予了民政部门在慈善方面的监管、促进的职能,并要求建立和完善慈善组织年检制度、评估制度、日常监督检查制度、重大措施项目专项检查制度等等,一共列了七项。《意见》当中对于相关部门,比如财政、税务、审计、新闻媒体宣传也都做了规定和要求。
在行业自律方面,慈善行业起步较晚,行业自律相较于其他行业比较弱。为此,民政部着力推动了各地成立慈善行业联合组织。比如民政部组建了中国慈善联合会,这类机构的核心职责就是制定行业标准、行业规范,在行业内部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
在社会监督方面,一是畅通了社会公众对不良慈善组织和慈善行为的投诉举报渠道。二是鼓励捐赠人对捐赠的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监督。三是鼓励支持新闻媒体对慈善事业进行监督。
最后,郭玉强谈到了是违法责任追究。“除了对慈善组织有一个追究,对具体从事慈善事业管理工作的政府人员的责任追究。比如说渎职、不作为,甚至出现了贪污受贿,利用慈善行业谋取不正当利益等,我们都是进行坚决查处的。我们也是坚决贯彻了国务院领导的要求和意见,就是要坚决彻底地净化整个慈善领域和慈善行业的空气,让这一片净土和蓝天更美更好。”
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曾发表了一篇名叫《让慈善的天空更晴朗》的文章,文中提到,慈善跟我国的天气一样,出现了严重雾霾,严重侵害了肌体的健康,迫切需要有 一股强劲清新的风,吹散雾霾,还慈善一片晴朗的蓝天。相信《意见》的出台,将极大地加速慈善蓝天的早日出现。(新闻慈善促进会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