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将有“专属”优待证 |
可享优先挂号、减免门票费等七大优待 |
按照国家统一要求,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在采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基础上,已为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家庭悬挂光荣牌。下一步,国家将统一制发退役军人优待证。
据了解,未来退役军人持优待证至少可享受七大优待:一是在铁路、公路、航空、港口、风景名胜区等公共服务机构和场所享受优先服务;二是在地方医疗服务机构享有优先挂号等服务;三是公办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风景区、博物馆、纪念馆、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等场所,凭《优待证》减免门票费;四是民营旅游景区、博物馆、纪念馆等场所对退役军人实行优先优惠;五是优先办理居民服务事项;六是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同等条件优先收养或入住;七是对符合条件的孤老退役军人,按照本人自愿原则安排入住光荣院、敬老院等养老机构等。
目前,我省在乡镇、街道、社区设有信息采集点1280个,已完成65万余人信息采集。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提醒,尚未参加采集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请尽快到户籍所在地采集点登记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