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女大学生扶老人”事件自9月8日起“剧情”多变。起先,女大学生袁某自称扶老人被讹,在微博上寻找目击者证清白,有网友表示愿意作证。后来,又有目击者实名作证,称在事发现场曾亲耳听到袁某承认撞人,并向老太道歉。21日下午,淮南警方通报认定这是一起交通事故,女大学生骑车经过老人时相互有接触,女大学生承担主要责任,老人承担次要责任(据9月22日《新京报》)。
扶老人事件总能引起关注,本身就不是常态,它揭开的是缺乏诚信的社会疮疤。做好事被讹,让扶老人成为“高危行为”;撞了人却不承认,也让倒地老人流血更流泪。当诚信成为奢侈品,大家都冒不起险。
9月21日,当地交警部门已经分别向事故双方当事人下达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这也意味着此事暂告一段落。老人也好,学生也好,谁都不容易,后续的事情希望双方能协商解决。当然,如果谈不拢也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解决。如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当事人可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如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回头看看,这一事件中也有不少非理性的声音值得反思。每个人都要自问:对扶老人事件,能否多些理性,少些武断?
其一,当事人需要多些理性少些武断。比如,在报道中,受伤老人家属开始就确定是女孩撞倒的,并说“如果不是,她干吗要道歉,还给俺母亲支付住院费?”老人遭受病痛折磨,家属心急可以理解,但类似没有证据的推论不仅站不住脚,还堵住了别人做好事的路。试想,如果都这样推断,在救死扶伤的紧急关头, 谁还敢伸出援手?女大学生事发后主动送老人去医院并帮助支付住院费用,负责的态度要肯定,但她前后言行的摇摆,也凸显了理性的不足。
其二,证人需要多些理性少些武断。在查清交通事故真相的过程中,证人证言很重要,不仅是警方调查的线索来源,有时还会起到主要证据的作用。因此,为他人作证不能儿戏,否则,如果作了伪证,自己也要承担法律责任。此事中双方都有证人力挺,但愿他们的证词只是角度不同。
其三,无关第三方需要多些理性少些武断。在事件初期,很多人先入为主,在双方都没有证据的前提下,已经断定老人讹人,人为把“剧情”弄得复杂 了。其实,任何事件查明真相都需要一个过程,在法治社会,案件调查结论没出来之前就搞“网络审判”或者“媒体审判”,会给社会秩序和司法公正带来伤害。
对扶老人事件,多些理性少些武断,多看依据少听猜测,许多矛盾也许早就消于无形。扶不扶,本不该成为“艰难的选择”。(姜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