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广播电视媒体转型升级,提升广播电视媒体在网络空间的传播力、影响力、公信力和舆论引导能力,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18日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快广播电视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意见》。
意见提出总体目标:力争两年内,广播电视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在局部区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几种基本模式。在“十三五”后期,融合发展取得全局性进展,建成多个形态多样、手段先进、具有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打造出数家拥有较强实力的新型媒体集团,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特色鲜明、形态多样并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中国广播电视媒体融合新格局。
意见提出广播电视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重点任务:即树立深度融合发展理念,八个“融合型体系建设”——加快融合型节目、制播、传播、服务、技术、经营体系和运行机制、人才队伍建设。
意见提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从完善法规、行业准入、内容建设扶持、行业秩序规范等多个层面支持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重点扶持一批新型主流媒体和新型媒体集团。
意见要求,把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推进成效纳入广播电视台领导班子考核体系。统筹收视收听率调查、专家评价、新媒体平台传播指数等指标,探索建立适应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需要的节目综合评价体系。
意见还提出,尊重新兴媒体发展规律,把广播电视媒体综合效益的提升作为主要考核目标,避免向新媒体业务硬压经济指标和追求短期利益,给新媒体业务和融合平台必要的培育周期与成长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