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媒体资讯 > 公安部交管局发出新学年交通安全提示

公安部交管局发出新学年交通安全提示

2015年08月31日 22:30:31 来源:人民网-社会频道 访问量:476 作者:张雨

人民网北京8月31日电(记者 张雨)日前,各地陆续迎来开学季,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出交通安全提示,提醒学校、家长、校车驾驶人和广大中小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确保交通安全。

公安部交管局提醒校车驾驶人,新学期校车启用前应对车辆相关部件进行检查,确保安全技术状况良好;驾驶校车严禁超员超速,遇危险路段应谨慎驾驶。日前,第 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将构 成危险驾驶罪。

公安部交管局提醒学校,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租用具备校车许可的车辆,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严格督促随车照管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同时,要定期对校车驾驶人、教师、学生及其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公安部交管局提醒学生家长,要真正担起安全监护责任,不租用黑校车接送学生、不租用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并配合学校或者校车运输企业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要把交通安全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增强孩子的交通安全防范能力。

公安部交管局提醒同学们,上下学路上要注意观察路况,不要低头玩游戏、随意嬉戏打闹;等候校车时,要站在规定区域内等候,乘车时,要遵守随车看管人员的劝导指挥,下车时,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

日前,公安部开展了“打非治违”五个阶段统一整治行动,校车是重点治理对象之一,行动中,公安交管部门将严查驾驶人准驾资格、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记录,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编辑:张惠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中国正能量 特此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ICP证 京ICP备1300262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本站主办:中国现代教育网 阳光网络传媒承办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中国现代教育网 邮政编码:100027
联络QQ:2641755684 值班电话:15663815019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