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骏 摄于1915年(来源:中共党史出版社)
马骏(1895—1928),男,回族,出生于吉林省宁安县(今属黑龙江省)一个从事工商业的家庭。1920年马骏加入共产主义青年团,随后加入中国共产党。1921年至1925年马骏曾在吉林省从事党的地下工作,是吉林省第一位共产党员。
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6月7日,天津组成了临时学生联合会,他当选为副会长。全国学生联合会于6月16日在沪成立。他以天津学生联合会代表的身份,参加全国学联的工作。为了制止北京卖国政府在《巴黎和约》上签字,6月27日,天津各界联合会派马骏等人进京,共同向北洋军阀政府请愿,并与大总统徐世昌进行了面对面斗争。他同周恩来共同商讨筹办《天津学生联合会报》。为声援山东惨案,天津各界联合会再次派代表进京请愿,马骏率第二批请愿团赴京。8月26日,京津等请愿学生四五千人,公推他为总指挥。9月16日上午,在天津草厂庵学联办公室,他与周恩来等20位同学共同发起组成了著名的革命团体——觉悟社。9月25日,马骏等3人赴上海参加全国各界联合会的筹备工作。11月10日,全国各界联合会在上海举行了成立大会,他当选为评议部干事。会后,举行了示威游行,他被推选为游行总指挥。
1920年1月24日,马骏等爱国运动领导人被捕。7月17日,马骏获释。同年底,马骏在北京加入社会主义共青团。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他即加入中国共产党,并负责哈尔滨党的工作。
1924年,他领导当地群众在宁安镇老戏园子召开斗争劣绅和汉奸孙彦卿、何光甲大会。同年9月,他被迫离开宁安,来到吉林市私立毓文中学,以英文教员为掩护,继续从事革命活动。不久,他被推选兼任舍监和训育主任。他为吉林的反帝爱国斗争培养出一大批青年骨干,并在其中发展了党员和团员。
1925年6月7日,马骏等以“吉林爱国六人团”的名义发表宣言,愤怒谴责英、日帝国主义的罪恶行径,号召人民奋起抗争。6月9日,他在吉林市江南农业试验场召集吉林各校学生代表开会,决定成立吉林沪案后援会,与会学生代表一致推举他为会长。1925年秋,他受党的派遣赴苏联学习。同年11月下旬,马骏到达莫斯科,入中山大学学习。1926年9月初,中山大学学生公社改选时,他被选为学生公社书记。
1927年夏,马骏回国,被任命为中共北京临时市党部书记兼组织部部长,负责重建北京市委工作。同年12月3日,由于叛徒出卖,他不幸被反动当局逮捕。他被捕后坚贞不屈,继续同敌人进行坚决斗争。1928年2月15日,军阀张作霖下令将马骏杀害,他牺牲时年仅33岁。
1945年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马骏被追认为革命烈士。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在北京为马骏举行了公祭仪式,并在日坛公园修建了烈士纪念陵园,郭沫若在墓碑上亲题:回族烈士马骏之墓。
资料:学习强国
编辑:叶嘉诚
上观号作者:上海普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