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出,2017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有五项内容:
(一)组织国家级艺术院团和优秀地方艺术院团赴30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高校演出京剧、昆曲、秦腔、黄梅戏、越剧等经典戏曲作品和话剧、交响乐、歌剧、舞剧、芭蕾、民族民间音乐歌舞等优秀作品,计划安排340场,其中戏曲演出100场左右。
(二)组织全国高等学校艺术教育专家讲学团赴中西部地区高校举办音乐、舞蹈、戏剧(戏曲)、美术、书法(篆刻)、影视等艺术教育专题讲座,计划安排120场左右。
(三)引导和鼓励各省(区、市)开展本地普及高雅艺术活动,组织优秀高校学生艺术社团和地方艺术院团赴本地学校和社区演出交响乐、民族音乐、舞蹈、戏剧和戏曲等1000场左右。
(四)组织高校学生走进国家大剧院和美术馆等公共艺术场馆参加周末音乐会、经典艺术讲堂、精品展演、重点剧目演出和专题展览、系列讲座、工作坊等活动,计划安排125场左右。
(五)支持高校在课程建设、社团建设、教育研究、工作坊建设、成果呈现、辐射带动等方面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基地创建。举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果的系列展示活动。
对于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教育部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工作部署,强化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订活动方案、实施计划和安全预案。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跨部门、跨层级协作,明确分工和职责,确保活动实效。各省级活动组委会要按照职责切实做好本省的活动组织实施工作。
各演出单位要组织高水平的演出队伍,安排优秀演员赴学校演出,确保演出质量,并根据学生观众的需要,认真做好讲解、互动等普及工作。艺术院团赴一省演出,需按全国活动组委会安排,到4-6所高校演出,以提高效益。
各高校要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受益面,让更多的学生参与,每场演出现场学生观众数必须占观众总数的95%以上,同时利用好校园电视、网络等平台面向全校师生播放演出视频。鼓励艺术院团和专家讲学团成员与高校开展“结对子、种文化”活动,指导学生开展艺术实践活动,帮助学校建设艺术社团,采取有效手段充实高校美育教学力量。中国艺术教育促进会负责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日常管理和相关工作。
同时,教育部还要求严格执行预算,加强经费管理。
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专项经费支出范围,一是补贴国家级和优秀地方艺术院团赴各地高校演出的差旅、食宿、交通、人员补助、舞美灯光音响、运输等演出费用,补贴各省(区、市)和高校承接演出的组织及场地等费用;
二是专家讲学团赴各地高校讲学的差旅、食宿和讲课费等;
三是补贴各省(区、市)的高校学生艺术社团和地方艺术院团在本地学校和社区演出的费用;
四是学生参加国家大剧院和美术馆等活动的费用;
五是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基地创建和组织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果展示活动的费用。
专项经费纳入中央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考核范围,经费支出和管理情况纳入预算绩效评价,并作为下年度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推动预算的及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