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8月1日电 7月29日,周永康被立案审查的消息发布后,《人民日报》在7月30日、31日、8月1日,连续三天在一版发表本报评论员文章《从严治党 坚定不移》、《惩治腐败 深得人心》、《党纪国法 不容违逆》。
评论指出,党纪面前人人平等,党内没有特殊党员。对周永康的立案审查,再次证明了这一点。在社会主义中国,不存在制度笼子之外的权力,也决不允许有党纪国法之外的党员。党内决不能搞封妻荫子、封建依附那一套,搞那种东西总有一天要出事。
一评:
从严治党 坚定不移
本报评论员
( 2014年07月30日 01 版)
鉴于周永康涉嫌严重违纪,中共中央决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立案审查。中央的这一决定,体现了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革新的政治勇气,彰显了我们党“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坚定决心。
党纪面前人人平等,党内没有特殊党员。对周永康的立案审查,再次证明了这一点。在社会主义中国,不存在制度笼子之外的权力,也决不允许有党纪国法之外的党员。任何人违犯法纪,都要依法依规处理。党员领导干部,不论职务高低、党龄长短,都要受到党纪国法的约束,都必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如果私欲膨胀、 滥用权力、谋取私利,迟早都会摔跟头,甚至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对于这一点,谁都不要心存侥幸,计算“不出事”的概率;谁都不能藐视法纪,存有进了“保险 箱”的幻觉。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建设坚强有力的党,务必从严。对我们这样一个拥有8600多万党员、在一个13亿人口大国长期执政的党,管党治党一刻都不能松懈。新形势下,党所处历史方位和执政条件、党员队伍结构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尽管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始终是好的,但消极腐败现象、违纪违法案件依然时有发生,考验和危险尖锐地摆在面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统一意 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经受“四大考验”、防止“四大危险”,全党同志务必警醒起来,始终保持居安思危的忧患,始终绷紧党纪国法这根弦,切实把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打铁还需自身硬”。一个信仰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政党,在任何时候都能立于不败之地。这是我们党90多年奋斗历程的深刻总结,也是我们党始终保持纯洁性先进性的根本要求。面对形势的发展、事业的开拓、人民的期待,全党同志都要自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 严格遵纪守法;要严肃纪律、疾恶如仇,对一切不正之风敢于亮剑,使我们党越来越成熟、越来越强大、越来越有战斗力。
二评
惩治腐败 深得人心
本报评论员
( 2014年07月31日 01 版)
“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中央决定对周永康立案审查,再次有力表明了这一点。人民群众从中看到了我们党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决心,也进一步增强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
共产党与腐败水火不相容。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广大干部群众始终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我们党 有力量的表现,也是全党同志和广大群众的共同愿望。党的十八大以来,强调“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打出一系列反腐“组合拳”,一批重大案件得以查处,一批腐败分子纷纷落马。前所未有的反腐力度,彰显了言出必行的政治品格,营造着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赢得了全党全社会的衷心赞誉和拥护。
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脱离群众的最大危险则来自腐败。腐败问题对我们党的伤害最大,严惩腐败分子是党心民心所向,党内决不允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这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当前,一些领域 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一些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影响恶劣,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人民群众还有许多不满意的地方。必须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不管是谁、不管地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触犯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就要一查到底、决不手软,不断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反腐倡廉事关政权兴衰、事业成败,这是历史铁律。防止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腐化变质,是我们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惩治腐败,不是权宜之计,而是战略任务;建设廉洁政治,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沿着从严治党的政治逻辑,保持生死存亡的忧患意识,坚持经常抓、长期抓,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我们就能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永葆党的肌体健康,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始终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三评
党纪国法 不容违逆
本报评论员
( 2014年08月01日 01 版)
国有国法,党有党规。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党纪国法是从政做人的底线,是不可逾越的红线,也是触碰不得的高压线。周永康被立案审查,充分体现了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也再次警示党员干部:党纪国法不容违逆。
古人说:“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一个人只有敬畏法纪,才能慎初、慎微、慎行。反之,如果目无法纪,必然迷心智、乱言行、丢操守。 纵观一些落马的贪官,无不是让贪欲蒙蔽了理智,让权势淹没了敬畏,一步步失守法纪的防线,最终走向蜕变腐化、违法犯罪的深渊。这警示每一个党员干部,在党纪国法面前,要心存敬畏,不要心存侥幸。心怀敬畏,才能慎始敬终;警钟长鸣,才能警笛不响。
严密的组织性和铁的纪律,是我们党的一个重要优势。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任何党员,不论党龄长短、职务高低,都必须严守党的纪律,既不能因为是普通党员而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更不能因为位高权重而无视纪律约束。党纪不能违,法律更不能犯。对党员干部而言,遵守党的纪律是本分,遵守国家法律是义务,党纪国法面前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党内决不允许有不受法纪约束、甚至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的特殊党员;相反,党员干部职位越高, 越要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带头维护法纪尊严——这才是党的规矩、党的传统。
党员干部不仅要以身作则、带头遵纪守法,而且要严格约束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党内决不能搞封妻荫子、封建依附那一套,搞那种东西总有一天要出事。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反腐败斗争的实践警示我们,必须严明党的纪律,各项纪律都要严。遵纪守法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法必依、有违必查。要深入贯彻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的势头。广大党员干部守法纪、守规矩、守本分,真正做到清清白白为官、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干事,这是对党和国家的事业负责,也是对自己和家人负责。
【编辑:张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