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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版记者证15日起换发 要求申领人签署保密协议

2014年07月14日 18:50:11 来源:新华社 访问量:560
    不得为党政机关、行政部门和后勤、广告、工程技术等非采编岗位工作人员申领记者证,禁止向有不良从业记录的人员发放记者证;要求换发过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同时要求各新闻单位负责统一收回旧版新闻记者证,交由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统一销毁。

    2014版记者证将于7月15日起换发 首次要求申领人签署保密协议

    新华网北京7月14日电(记者隋笑飞)新闻出版广电总局14日在京宣布,2014版新闻记者证换发工作7月15日起全面启动,计划于10月30日结束。本次换发记者证的新闻单位首次增加了纳入试点核发记者证的新闻网站,首次要求新闻单位提供申领人员与所在新闻单位签署的保密承诺书和职务行为信息保密协议。

    总局新闻报刊司有关负责人说,持有2009年版新闻记者证的新闻记者和符合申领条件的采编人员均可通过所在新闻单位提出申请,换发工作通过中国记者网的网络核验系统进行;换发期间旧版新闻记者证继续有效使用。换发结束后,全国将有25万名新闻记者领到全新设计的记者证。

    据介绍,2014版新闻记者证长107毫米,宽77毫米,使用了20种防伪技术,新证采用深蓝色封皮,封面嵌有亮银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和“新闻记者证”中英文字样;年检页首次采用无色光谱彩色印刷技术,使用了摄影记者拍摄的五张经典摄影作品,在自然光下照片显示出基本轮廓,在紫外光下显示出优美的彩色图像,展示祖国的大好河山。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要求各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各新闻单位结合本次换发工作,严格审核新闻记者证申请人资质,从严掌握新闻记者证发放范围,不得为党政机关、行政部门和后勤、广告、工程技术等非采编岗位工作人员申领记者证,禁止向有不良从业记录的人员发放记者证;要求换发过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同时要求各新闻单位负责统一收回旧版新闻记者证,交由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统一销毁。



        【编辑:张惠】

编辑:张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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